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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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  管辖权情况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第二

2、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之规定,本案经猴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达成调解协议,应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应以合同纠纷立案。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二、1、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

3、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本案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根据双方达成的《腾冲县猴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第一条“由被申请人一次性补偿给申请人车辆损失xxx元”,该案争议的  标的应为货币给付,应以货币接受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车主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履行地确定为腾冲,双方有一方是在腾冲。不适用“当事人

4、双方所在地不在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合同履行地为腾冲,原告选择在腾冲市人民法院起诉,腾冲市人民法院应有管辖权。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核心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特征履行地规则、实际履行地规则。因为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二者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因此用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履行地的概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

5、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合同履行地点”,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合同履行地”,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法所要解决问题的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

6、是相同的。  二、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

7、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适用意见》第19条、《合同法》第62条、第141条、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等都对买卖合同履行地进行了界定。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等等,都是按照合同性质来确定履行地,而合同性质一般根据合同的名称来确定,若名称与合同中权利义务不一致的,应按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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