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无效,结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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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分包合同无效,结算效力  建设工程所涉施工合同均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汕头公司与秦浪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要旨  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数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时,应综合缔约时建筑市场行情、利于当事人接受、诉讼经济等因素,参照双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案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

2、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分包合同无效,结算效力  建设工程所涉施工合同均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汕头公司与秦浪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要旨  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数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时,应综合缔约时建筑市场行情、利于当事人接受、诉讼经济等因素,参照双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案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

3、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分包合同无效,结算效力  建设工程所涉施工合同均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汕头公司与秦浪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要旨  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数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时,应综合缔约时建筑市场行情、利于当事人接受、诉讼经济等因素,参照双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案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

4、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XX年3月1日,汕头公司与秦浪屿公司签订《工程保证金使用约定》,约定汕头公司提供工程保证金3000万元,用于秦浪屿公司投资北京八达岭景区项目的施工认证银行验资。验资后,该款项在本项目工程的施工中支出使用。XX年4月19日,秦浪屿公司与汕头公司经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秦浪屿公司将八达岭景区西部停车场综合服务设施工程发包给汕头公司施工,合同价款为元。XX年6月6日,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补充协议》,约定汕头公司承包范围为八达岭景区西部停车场所有红线图内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亿元。上述两份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一致,但工程价款存在元的差价,故

5、双方于XX年7月30日签订《建设工程补充施工合同》,约定八达岭景区西部停车场新增加工程的合同价款为元,并以上述约定为由向北京市延庆县建设委员会申请不经招投标直接签订合同备案,该委员会予以批准,并将合同备案。为履行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先后于XX年9月14日、XX年3月28日签订《工程总承包补充协议》、《工程总承包补充协议》,确认工程总承包价为亿元,并约定了汕头公司提前竣工奖金数额及按时完工赶工费用数额。该项目于XX年6月27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秦浪屿公司接收管理。双方当事人未进行最后结算。汕头公司认为应当以合同约定的亿元作为结算标准,秦浪屿公司认为应当按照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

6、定的元进行结算。  基于当事人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恒信造价公司对本案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恒信造价公司出具《造价报告结论书》,称按照工程实际状态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元,但注明因缺少部分图纸,有些工程量未纳入鉴定范围;按照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相关约定,确定的工程造价为亿元。裁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汕头公司、秦浪屿公司经工程招标投标签订的《建设工

7、程施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案涉《建设工程补充施工合同》的形成虽有欠缺,但建设主管部门为该合同作了登记备案,合同内容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并由双方实际履行,可作为结算工程款的参考依据。汕头公司、秦浪屿公司先后签订的《工程总承包补充协议》、《工程总承包补充协议》,系就施工相关事项另行达成,未对原备案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依法有效。案涉《工程总承包补充协议》未经招投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不作为定案依据。恒信造价公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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