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ID:29928570

大小:22.98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2-25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_第1页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_第2页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_第3页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_第4页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沪经信法[XX]8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

3、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四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负责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管理机构,承担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经国家或者本市备案的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七条  财

4、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在本市范围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已享受国家及本市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八条  国家和本市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  申报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进行初审,由市发展改革委

5、、市财政局将通过初审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审确认。  申报本市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评审确认,具体按《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沪经信法544号〕执行。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九条  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项目在本市地域内实施,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

6、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第十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未得到国家奖励的,申请地方财政奖励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由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本市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市地域内实施;  节能服务公司投资50%以上,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以上。  第四章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

7、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地方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按年节能量奖励与按年节能率奖励两种方式,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在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第十二条  符合中央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本市财政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合计奖励标准为6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600万元。  符合地方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本市财政负担,其中: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