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计划生育政策(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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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保山市计划生育政策(共9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政办发?XX?279号  保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职工生育保险关系,维护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2、等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市、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的具体经办工作。  卫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 第四条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五条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人民团体等单位缴费比例为%,其他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  职工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调整,由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或者所在县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4、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职工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终止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  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增值运营收入;  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财政在基金出现不足时给予的补贴资金;  其他依法应当纳

5、入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八条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政府其他预算,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挪作其他用途。  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部门对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地经办机构应当编制职工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报同级政府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调剂金用于

6、各统筹地区出现收不抵支情况时的统一调剂使用。按照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制定下发的具体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  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  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的医疗费;  生育营养补助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职工领取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标准,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月平

7、均工资和本办  第十三条规定的假期天数为实际计发数。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不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由单位按原渠道发放产假工资。  第十三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怀孕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以下产假待遇:  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为90天。  女职工生育为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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