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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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摘要2017年7月,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7-2021)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有关计划的通知》(苏府[2017]20号)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第124号令《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对《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并将后评估的专业事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和完成。在本次评估活动中,评估小组和受托机构综合运用网络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立法比较分析、数据分析、个案研究以及专家论证等各种评估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2、,对《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立法技术性、可操作性和绩效性六方面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从评估结果看,《办法》在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事项等方面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设计合理,用语比较规范,逻辑较为严谨,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与同位阶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契合度较高。从《办法》实施效果看,《办法》的实施为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规范依据,对苏州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产生积极意义。同时,《办法》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规范内容方面,由于上位法的后续制定与修订,《办法》的部分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在体制机制方面,部门之间58有关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缺

3、乏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在立法技术方面,部分条款表述、用语不规范,需要进一步调整;在宣传教育方面,《办法》知悉度不高,执法适用较少,影响了《办法》的实际实施效果。通过《办法》后评估工作的开展,评估小组认为,由于上位法已经发生变化,建议《办法》列入规章修改的立法计划之中,对《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同时,针对《办法》暴露的问题,评估小组提出如下修改意见:第一、以上位法为依据,破解立法冲突;第二、厘清各监管机关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第三、增强被监管主体的环境责任意识;第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一、引言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大气颗粒

4、物是影响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主要来源于工业烟尘、粉尘和扬尘等,其中,扬尘是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公众身体健康,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1月4日发布了《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结合苏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8制定。《办法》从扬尘污染防治的职权分工、主要扬尘产生单位的污染防

5、治措施、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以及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涉及事项全面,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办法》实施至今已满五年,依据2012年3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在此阶段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主要在于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目的:第一,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绩效性为标准,评估《办法》的总体质量和实施效果;第二,通过评估了解《办法》的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扬尘污染防治的现

6、实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立法冲突,为《办法》的今后修改提供依据;第三,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总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推动《办法》有效实施的建议;第四,通过总结《办法》制定和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办法》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建议。二、评估工作概况(一)评估准备阶段1.成立评估小组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有关计划的通知》(苏府[2017]20号)部署,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办法》制定后的评估工作。为保障《办法》制定后评估工作的顺利进展,确保评估效果,参照

7、《评估办法》的要求,苏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58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落实具体工作。同时,苏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评估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此次评估工作的专业事项委托给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并根据《评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将有关委托评估情况,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了备案。2.制定评估方案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于2017年9月制定了《<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苏环法字[2017]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办法》立法

8、后评估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估重点及方法、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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