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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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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代理不合法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合同在经济贸易往来中,越来越显得必不可少。同时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和代理直接关系着合同当事人、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对合同中的无效代理将在我们的生活和经济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关键词】无效合同概念无效合同法定事由无效合同性质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诉讼时效 【正文】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
2、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生效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
3、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均可主张,经法院确认其无效。 二、无效合同的法定事由 跟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下列几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
4、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
5、和其他组织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三、无效合同性质的认识 1、合同无效具有违法性: (1)、必须是违反了现行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能直接导致合同的无效;(2)、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
6、规范;(3)、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规定重的效力性规定。 2、合同无效具有相对性: 在实际经济往来和司法实践中,某些特殊的合同尽管具有违法性,但是只涉及到特定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特定利益,如果允许任何主体主张合同无效不一定妥当。因此,应当区分合同无效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
7、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五、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当无效合同发生时,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尤为重要,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
8、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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