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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4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六课 拒绝犯罪教案 北师大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六课拒绝犯罪一、教育目标:知识目标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能力目标: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侵犯和危害他人的健康、生命和其他权利。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帮助学生了解违法行为的分类,特别是犯罪行为的特点;明确违法行为应当受法律制裁的道理,从而培养学生的守法精神,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二、教学重难点:明晰犯罪行为所承担
2、的刑罚,让学生感受法律权威,树立拒绝犯罪的态度;认识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和本人要承担的责任,从而培养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教学内容:第一站犯罪与刑罚第二站呵护青春四、教学时间:2课时(机动1课时)第一课时教学内容:第一站犯罪和刑罚教学目标m]通过学习,帮助学生了解违法行为的分类,特别是犯罪行为的特点;明确违法行为应当受法律制裁的道理,从而培养学生的守法精神,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同学们,青春是美丽的,但青春节拍并不都是美妙和弦,也会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事实:青少
3、年犯罪时有发生。要奏出青春的华章,需要明辨是非,知法守法,远离犯罪。我们青少年要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我们上一课学习了“防人之心不可无”,今天我们要学习“害人之心不可有”。二、新课学习第一站犯罪与刑罚思想驿站:想一想分析刘某的变化过程,谈一谈他给我们留下什么教训]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往往是导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m]1、导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如果不懂法、不守法,一些不良行为,会逐渐演变为违法犯罪行为。2、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3、什么是犯罪
4、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违法和犯罪都是对法律规定的违犯,二者之间的差别只是程度上的差别,没有实质上的不同。以下是四幅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几种违法行为:如何准确地区分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的界限呢?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
5、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4、犯罪行为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3)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
6、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5、我国的刑罚处罚有哪些?刑罚,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 (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
7、月以下。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三、中学生走向犯罪的一般过程一般违规行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 1、中学生一般违规行为,主要指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40条。 2、中学生一般不良行为表现(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
8、、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3、中学生“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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