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771058
大小:21.01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2-23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期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不签合同,双倍工资期限 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律师提醒劳动者,行使权利是有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单位还没跟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大可以放下心来,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单位在一年内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从您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本期的“职工法律援助在线”专栏将为您解析在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是如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的。案例:公司不签书面合同职工获赔三万
2、元 王先生于XX年8月进入我市某外企公司担任经理一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月薪5000元。XX年8月,王先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该公司并没有终止与王先生的劳动关系,王先生仍在原岗位工作,但由于人事工作的疏忽,公司没与王先生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XX年1月颁布实施的新劳动法,王先生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应该依法支付王先生从XX年2月至7月的双倍工资,鉴于王先生已经领过这6个月的工资,因此公司需要再支付3万元完成双倍工资的赔偿。律师:超一年不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
3、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王庆云表示,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该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法律规定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这期间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外企公司未与王先生
4、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虽无主观上的故意,但由于人事疏忽,造成用工瑕疵,最终仍由用人单位为此买单。 提醒:维权要趁早切勿延误诉讼时效 王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应谨记,权利的行使是有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
5、、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摘要: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王某自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XX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XX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XX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XX年4月24日至XX年8月29日在某职校
6、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XX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XX元=2XX元。职校不服,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和诉讼时效存在问题,遂向法院起诉。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问题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间? 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
7、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