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

ID:29726156

大小:65.26 KB

页数:88页

时间:2018-12-22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_第1页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_第2页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_第3页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_第4页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_第5页
资源描述: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  篇一: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免赔  篇一: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XX版)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XX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凡在国内经船舶、火车、公路运输并符合国家规定的

2、货物。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  (2)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

3、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装货、卸货或转载时,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2、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1)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2)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险别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受震动、碰撞、挤

4、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  3、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  除外责任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不论是在基本险还是综合险项下,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四)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

5、以及包装不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五)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六)全程为公路运输的货物遭受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  第五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二)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

6、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六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八条保险期间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保险费  第

7、九条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

8、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二条的约定,认为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