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没给借款合同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

ID:29724744

大小:40.29 KB

页数:45页

时间:2018-12-22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_第1页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_第2页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_第3页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_第4页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银行没给借款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银行没给借款合同篇一:银行借款合同盛京银行借款合同借款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贷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盛京银行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口是口不是第号口最高额借款合同口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第一条借款1.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1.2借款用途:。1

2、.3借款期限:(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日。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与实际期限不一致的,以借据上标明的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第二条借款利率及利息2.1借款利率为(月/年)。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从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息:(1)借款人

3、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为付息日。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2)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季度末月20日为付息日。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3)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2.3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2.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对借款期限在一年期以内的(含一年),仍执行原合同约定利率;对借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贷款人无

4、需另行通知借款人,有权直接调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并从下季度第一个结息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第三条贷款的发放3.1贷款发放的条件:(1)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有关担保合同已经订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2)有关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已经在抵押、出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出质登记,贷款人

5、已经取得他项权利证等登记证明文件。(3)有关质物及其权利文件、出质权利凭证已经交付贷款人。篇二: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区别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区别(1)银行借款合同,即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它们之间形成的借款关系。这类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2)民间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间形成借款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金钱借贷,如果企业之间进行金钱借贷行为,则该行为无效。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1、主体不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

6、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但非金融业务的内部借款除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2、是否有偿不同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

7、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民间借款合同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4、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篇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借款

8、合同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银办函[1997]320号)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你分行《关于银行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