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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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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购房合同更改名字 篇一:购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问:刘先生说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说好今年底交房,现在想把产权人改成儿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答:这要有个前提,刘先生的儿子必须领到身份证。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
2、是已经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
3、的名字改在刘先生儿子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产权人写刘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写儿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因此到最后儿子就是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部落到儿子身上(前提是儿子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 篇二:购房合同姓名更改 篇一:私人购房合同(
4、修改版)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身份证号码:详细住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买受人:身份证号码:详细住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房产地点: 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4、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房产采用整体一次性计价方式,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元
5、)。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房产总价人民币元整。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分期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第一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
6、币元,第二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第三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 3、预交定金,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履约定金人民币万元;买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卖人违约,按定金双倍赔偿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违约,定金不退。 3、预留尾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剩余尾款人民币元于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产权完成登记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的房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
7、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逾
8、期超过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__(一般10-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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