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554098
大小:32.91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12-21
《判决书,合同诈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判决书,合同诈骗 篇一:民事判决能否阻却合同诈骗犯罪的责任追究 龙源期刊.cn 民事判决能否阻却合同诈骗犯罪的责任追究作者:王安农李春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XX年第03期 一、基本案情 XX年3月15日,当事人张某到公安机关举报王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以张某与王某合同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
2、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判决书,合同诈骗 篇一:民事判决能否阻却合同诈骗犯罪的责任追究 龙源期刊.cn 民事判决能否阻却合同诈骗犯罪的责任追究作者:王安农李春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XX年第03期 一、基本案情 XX年3月15日,当事人张某到公安机关举报王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以张某与王某合同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处
3、理决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XX年,张某投资开办了展翔汽配有限公司。XX年4月,王某在他人介绍下结识张某,得知张某因病无力继续经营公司,二人协商达成协议,由张某将展翔汽配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及相关辅助设施转让给王某,由王某经营,转让价格为750万元,同时约定750万元的转让款为王
4、某向张某的借款,借款时间从XX年4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XX年的借款利息为110万元,XX年、XX年的借款利息各为150万元,若王某经营不善,张某将收回该公司或者王某全额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双方于XX年5月办理了转让手续。王某在支付利息60万元后,一直没有再行支付。XX年6月30日,经张某追讨,王某向张某出具欠条,共计结欠本息元。在得知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展翔汽配有限公司财产已被拍卖全部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后,XX年8月1日,张某就上述事实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XX年1月19日,法院判决支持张某上述诉求,王某未上诉。截止张某报案时,王某一直未支
5、付张某本息。 在判决后,张某获知王某在XX年4月签订协议并办理转让手续后,于同年7月10日和XX年2月26日,将展翔汽配有限公司房产作抵押,向银行分别贷款400万元和200万元,在贷款到帐后,直接将款项转至通顺搪瓷制品有限公司账户。后因贷款到期后,王某未归还贷款及利息,银行向法院起诉。XX年8月24日,经法院裁定,展翔汽配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优先用于支付王某欠银行贷款,剩余款项去向不明,王某名下已无任何资产。期间,张某因生病在外地就医,一直以来,王某每季度向张某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反映公司运营情况。在获知上述情况后,张某遂于XX年3月15日
6、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在利益受损后,就其和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法院已判决,应当认定张某与王某之间属民事借贷纠纷,支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通过法院获得民事判决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王某行为确实触犯刑法,具有社会危害性,则国家惩罚还应施行,公安机关应立案审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7、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评析意见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篇二:合同纠纷判决书 合同纠纷判决书 原告北京夏都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南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英,董事长。 被告北京市昌平县东小口镇中滩第二农场,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 法定代表人郭建峰,场长。 委托代理人于海宽,男,40岁,汉族,北京市昌平县东小口镇中滩第二农场法律顾问,住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1区17楼。 委托代理人刘卓玲,女,44岁,汉族,北京市昌平县东小口镇中滩第二农场副场长,
8、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 被告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经济合作社,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 法定代表人侯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