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价办〔2017〕68号.doc

皖价办〔2017〕68号.doc

ID:29457071

大小:34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20

皖价办〔2017〕68号.doc_第1页
皖价办〔2017〕68号.doc_第2页
皖价办〔2017〕68号.doc_第3页
皖价办〔2017〕68号.doc_第4页
皖价办〔2017〕68号.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皖价办〔2017〕68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皖价办〔2017〕68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规程的通知各处室、单位: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价局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物价局2017年6月16日—5—安徽省物价局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规程为进一步创新审批体制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2号)精神,对政府鼓励的事项,本着行政审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制定本规程。第一条价格审批“绿

2、色通道”服务是指对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在“申报材料不少、审批标准不降”的原则下,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压缩时间等方式,实现便民、务实、高效的价格审批目的。第二条凡属下列价格审批项目,可适用本规定。(一)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应急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二)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省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三)涉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5—新兴产业的省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第三条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可通过安徽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

3、”的“绿色通道”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或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由省物价局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予以认定,符合条件,当场受理。第四条凡是确定为“绿色通道”审批项目,物价局窗口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服务程序,受理审批事项,出具受理通知单,加盖“价格审批绿色通道受理专用章”。第五条审批服务程序应简化审批环节,受理“绿色通道”审批项目后,物价窗口可通过办公系统直接将服务对象申请送达相关承办业务处室进行办理。第六条物价窗口在受理“绿色通道”服务项目时,如发现申报材料需要完善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中主要材料符合要求,个别材

4、料需要完善的,可先予受理,并要求服务对象在2个工作日内完善材料。第七条有关审核、审批处室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的审批项目,要确定专人负责。能立即审核、审批的,应当立即审核、审批;对需要成本监审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监审。第八条“绿色通道”服务审批项目实行限时办结制,办理时限在现行承诺时限基础上至少压缩一半,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5—第九条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实行跟踪督办制。局办公室(审批办)为服务项目跟踪督办单位,窗口首席代表为具体督办人员,对项目审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项目材料的流转、审批进度,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

5、的问题。第十条对纳入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项目而未严格按照本规程办理,影响服务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局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处室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第十一条本规程由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5—抄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市物价局(发改委)。安徽省物价局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印发—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