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

ID:29431741

大小:64.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19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_第1页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_第2页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_第3页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_第4页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探讨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发撒旦恢复性司法程序初探  摘要:刑罚是人类用以对付犯罪的最古老、最为严厉,也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手段,但刑罚作为一种“以恶制恶”的手段,虽然具有正义的基础,但它的适用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内在缺陷,如我们一方面要改造罪犯,另一方面却又将罪犯关进监狱,而监狱这种封闭的环境,不仅不利于再社会化,还常常面临将其“监狱化”的危险。也正由于此,刑罚不仅没有随着犯罪恶性的不断增加而变得严厉,相反却越来越温和(轻刑化,非监禁化等)。报应性司法也就是以追究犯罪,给予罪犯以刑罚目的的司法模式。与报应性司法相比较,恢复性司法

2、则是以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为目标的司法模式,着重于对被害人、社会所受伤害的补偿以及对被告人的改造。我国各地法院已有不少尝试恢复性司法模式判案的报道。恢复性司法在我国司法实践领域的悄然破冰,蕴涵着刑事司法从“有害的正义”到“无害的正义”的转变。本文拟从恢复性司法的概念起源、理论依据以及如何适用等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恢复性司法的概念及起源页.  恢复性司法是对刑事犯罪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以被告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受损社

3、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性司法活动。来自荷兰的刑法学教授约翰·布拉德介绍说,对恢复性司法所做的最新诠释是:“恢复性司法是重在修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的司法理念,而这一理念只有通过将所有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全部吸纳进来的合作性程序才能得到最好的实现。”最著名的恢复性司法项目是“被害人—和解—被告人”项目与“会商”项目。在“会商”项目中,关注被害人和关注被告人的社区成员均受邀参加会议。在会议中,他们共同讨论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并充分商讨如何给予犯罪后果以最好的补救。国际上对恢复性司法较为通行的定义是:恢复性司法是

4、指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关涉各方共同解决犯罪问题,处理犯罪后果的过程及其对未来的意义。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新的刑事处理方式,其目的在于:1、被告人主动承担责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赔偿;2、被害人利益得到救济、补偿,既包括物质财产方面,也包括精神人格方面;3、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整、恢复。4、促进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恢复一种正常的生活秩序。  恢复性司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前殖民时期,乃至更远。在北美和新西兰的土著居民中,他们解决争端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恢复性司法的过程。当代恢复性司法的

5、实施始于20世纪70年代。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适用较早。  世界上第一个恢复性司法案例发生在1974年的加拿大安大略省基陈纳市(Kitchener)。当时,该市的两个年轻人实施了一系列破坏性的犯罪,侵犯了22名被害人的财产。在当地缓刑机关和宗教组织的共同努力下,这两名被告人与被害人逐个会见,使其从被害人的陈述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和痛苦,从而不但承认了被指控的罪行,而且半年后交清了全部赔偿金。这种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和解程序被视为恢复性司法的起源。由于其出人意料地产生了良好的司法效果,

6、因此鼓舞更多的人去效仿。  英国的恢复性司法则起源于青少年矫正制度,最早在刑事司法中实施恢复性司法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牛津郡警察局。警方采取召开“恢复性会议”的方式,邀请被害人、被告人以及他们各自的支持者参加。被害人和被告人各自陈述。被告人从被害人的陈述中了解到自己对对方的伤害,被害人在接受被告人真诚的道歉后提出合理赔偿等要求。这样做的最明显的效果减少了犯罪率。牛津郡采用恢复性司法后,零售商店的被盗率降至4%,而其他地区则高达35%。到20世纪90年代末,英国正式把恢复性司法纳入到了青少年司法系统内。页.

7、  到20世纪90年代末,恢复性司法已在西欧、北美等数十个国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应用。欧洲共出现了500多个恢复性司法计划,北美的恢复性司法计划也达300多个,世界范围内的恢复性司法计划则达1000多个。  二、恢复性司法的理论依据  我国没有严格的恢复性司法模式,只在刑事诉讼的部分程序和环节有间接的、近似性的表现,如刑事自诉案件的允许和解、撤诉,公诉案件轻微犯罪的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缓刑判决等,但这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恢复性司法模式。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我国越来越多地吸收了西方一些

8、司法理念,恢复性司法在西方得到发展的同时,在我国也基本具备了理论运行的平台和实践操作的基础。适用恢复性司法具有以下可行性:  1、体现了刑罚的目的。从本质上讲,刑罚目的不仅是为惩罚犯罪,其根本目的在于化解既已冲突的矛盾,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了的社会秩序,最终价值取向是建立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既然能够通过非处罚的方式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已经得到修整和恢复,那么刑罚的目的其实已经达到,就没有必要进行繁缛的刑事程序和严厉的处罚。  2、顺应刑罚目的的演变。法律最初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