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利于知识的保持与提取。2.语言习得理论:美国语言学家克拉申(S. D. Krashen)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提出了“语言习得”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们掌握某一种语言所通过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习得(acquisition),另外一种是学习(learning)。所谓“习得”是指学习者通过与外界的交际实践,无意识地吸收到该种语言,并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流利、正确地使用该语言。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笔者认为应通过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交流获得思维的碰撞,在这种潜移默化的语言习得中促进学生英语的学习。而“学习”是指有意识地研究且以理智的方式来理解某种语言(一般指母语之外的第二语言)的过程。学生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