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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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濉溪县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类事项流程图通过监督检查、举报、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事实审查立案:承办机构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决定不予立案的,经局领导批准,承办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指定2名以上办案人员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事实清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情节轻微且已改正;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撤销立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

2、机关处罚告知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当事人权利给予当事人较大数额罚款,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在听证七日前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处罚决定审批举行听证会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提出意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当事人权利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重大案件报县法制办、市统计局备案)承办机构:濉溪县统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服务电话:0561-6077376监督电话:0561-6073952注:行政处罚类1-4适用此流程图濉溪县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3、图其他权力类事项流程图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提交材料1.以部门名义发出的申请审批或备案的函。2.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抽样方案(针对抽样检查)等。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调查方案、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3.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部门收到“同意实施”复函后,方可根据批准的方案开始实施调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送达统计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库”中建立或更新记录,以

4、及履行公文存档手续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统计局核定、备案后方可公布。政策法规股收到部门正式申请函、完整的相关资料和填写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登记表》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部门按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以统计局名义发函批复,批复分为:同意实施;不同意实施;建议暂缓实施三种承办机构:濉溪县统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服务电话:0561-6077376监督电话:0561-60739522、统计工作检查统计重点检查:县统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制定年度监审计划和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告成立统计监审检查小组监审前3-7日制作《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5、》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实施统计监审,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主动出示统计行政执法证件,全面、客观做好检查情况记录 发现问题,应当场收集物证,制作调查笔录监审结束8日内写出监审工作报告,提交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法制教育处进一步处理因举报、平时工作中发现有问题、上级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等有必要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承办机构:濉溪县统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服务电话:0561-6077376监督电话:0561-60739523、对统计人员或集体奖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决定拟作出的奖励类型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补充、核实材料,并就拟作出的奖励类型和奖励原因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召开局长办

6、公会议,根据进一步核实的材料和各方面意见决定作出的奖励类型奖励条件1.在改革和完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2.在完成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3.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绩的;4.在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5.在改进统计教育和统计专业培训,进行统计科学研究,提高统计科学水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6.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7.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有功的承办机构:濉溪县统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服务电话:0561-60773

7、76监督电话:0561-6073952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人向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提出申请,提供申请材料县统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将申请表报市统计局申请材料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两份复印件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5、免试人员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报送不完整的,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县统计部门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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