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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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三章权益与保护第四章扶持与保障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合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9—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2、。本条例所称校企合作,是指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成果转换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组织、实施、保障、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开展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依法实施、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调动校企双方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第五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

3、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校企合作有关问题。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制定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引导行业、—9—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学校应当制定校企合作规划,建立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推行适应校企合作的教学组织方式。第九条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建立校企合作制度,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安排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参与校企合作。第十条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应当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合作期限、

4、违约责任等事项。第十一条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开展以下形式的校企合作。(一)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员工培养培训中心以及研发机构等;(二)学校可以引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与企业共同设立实习实训岗位;(三)学校可以与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社区教育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服务;(四)学校可以在合作企业建立分校区,根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与企业联合开展生产性实训、半工半读式培养;—9—(五)学校可以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六)企业可以依托或联合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

5、、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七)有条件的学校和企业可以采取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通用职业资格教学等方式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八)其他形式的校企合作。第十二条企业、行业组织可以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和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学校。企业与公办学校、政府与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或者二级学院(系部)。第十三条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企业应当接纳学校教师跟岗实践。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五年应当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新聘用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前三年应当连续六个月以上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

6、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当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第十四条学校可以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经所在学校同意,教师和其他—9—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或者有关规定,在企业或者其他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兼职。第三章权益与保护第十五条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学校和企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实

7、习专业内容无关的生产劳动和相关活动。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基本劳动权益。安排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总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应当根据实习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小时支付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第十七条企业安排学生实习,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以及未成年职工、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对实习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第十八条—9—学校和

8、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鼓励合作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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