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促和解初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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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促和解初探  牛家文  目前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在审判阶段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以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3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7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84条至103条共1

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些条款,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院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程序和法律应用作了原则性规定。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已历时二十余年,上述规定与当前社会发展现状和司法实践的适应相比较,已经相对滞后。当前,在维护刑事审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突出刑事处罚个别化,着眼于被告人犯罪后矫正与改造,充分考虑保护被告人和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构建通过以调解促和解最终解决刑事纠纷的机制,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  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我

3、院共受理刑事案20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4件。这些案件中:交通肇事案11件11人,故意杀人案1件1人,故意伤害30件30人,过失致人伤害1件1人,绑架案1件1人。在审理时,用调解方式促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并实际给付赔偿款的32件,调解数占全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收案的百分之七十。用判决方式处理赔偿的8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撤诉1件。而判决结案的案件,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判决确定被告应给付原告的赔偿款基本无法兑现。  在审判实施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困难:  1、立法上的缺陷,使务实操作有时难以进行

4、。一是刑事诉讼审限较短,特别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调解时间难以保障。比如,刑附民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期限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告的举证期限为30日,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起诉书送达后十日就可以开庭审理,审限是45日;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随时开庭,而且从收案到结案审限仅20日。由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短促,附民被告的举证期限、调解时间、被告人赔偿的准备时间难以保障。二是如果按“先刑后民”的程序审理,相当一部分被告人有“打了

5、不罚”、“以钱赎刑”思想,待刑事判决作出后,绝大多数被告人又会拒绝对民事部份的赔偿。虽然是调解结案,当庭或者说判决前没有兑现部分,有的是刑事被告人在服刑,存在赔偿无力;有的被告人作出承诺之时是为了刑事部分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旦目的达到,就不再履行承诺,即使申请执行也难以执行兑现。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分农村、城镇人口计算赔偿标准,使一些当事人无法理解,调解难度加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

6、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民事赔偿对具体量刑的影响不明确。如果被告人对受害人进行了适当赔偿,对被告人的量刑应撑握在何重程度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得到较高赔偿和适度赔偿的期望值过高。被告人期望适度赔偿后得到最轻的处罚,动辄要求宣告缓刑或无罪;被害人或其亲属又“漫天要价”,调解难度大,且稍有不当易引起当事人不满。  3、被害人确实受到人身或物质损害,其自身就经济困难,确实需要得到赔偿,才不致影响生活,但被告人个人赔偿能力弱时,存在如何让受害人得法律救济的问题。  4、传统的刑事司法认为,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它虽然

7、直接侵害了被害人个体,但也破坏了社会的安定秩序和社会成员的安全感,危害了国家的统治秩序,因而,犯罪必须由国家负责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给予何种刑事处罚。但一些人受传统复仇文化的影响,抱有强烈的“杀人偿命”报复心理,一味要求从重处罚有犯罪行为的人,不主张调解或从宽处理被告人。使得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对被告人已经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而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后,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  我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的初步探索。  1、审理在押人犯案件的调解和赔偿准备时间保障问题。一方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审

8、理前,及时掌握被告人的亲友关系,适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庭前协商,宣讲法律,讲明道理,营造调解契机,以保障审限的有限把握。另一方面,如果被告方有赔偿意向,但时间可能在刑事审判审限满后才可兑现的,根据法定程序做好对案件的延长审限手续,或与公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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