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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7
《阳江市人民医院空调设备及辅助材料采购安装(二次招标)公.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阳江市人民医院空调设备及辅助材料采购安装(二次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JGPC2017043Z采购人:阳江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时间:二○一七年八月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4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7项目编号:YJGPC2017043Z7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民医院空调设备及辅助材料采购安装(二次招标)7A商务要求7B技术要求9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4A说明141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142定义143合格的供应商144投标费用14B招标文件说明155招标文件的构成15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5C投标文件的编制157要求15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59投
2、标文件的构成1510投标文件格式1611资格证明文件1612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1713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1714投标保证金1815投标有效期18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D投标文件的递交19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8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19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E开标和评标2021开标2022评标委员会202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2024投标报价的审核2125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2126评标原则2227评标标准和办法2228评标注意事项2429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2430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2431供应
3、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24F授予合同2532合同授予标准2533签订合同2534招标代理服务费25G政府采购政策26第四部分参考合同28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1封面格式31第一章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32(一)缴税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明33(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4(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五)资格声明函37(六)制造商资格声明38(七)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40(八)贸易公司(作为代理)资格声明41(九)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有效证明文件42第二章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43附件一:投标函43附件二:投标一览表44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45附件四:
4、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46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一览表47附件六:货物技术参数及配置一览表48附件七:供应商推荐的选择清单49附件八: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50附件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1附件十:2014年至今同类业绩一览表52附件十一:中标服务费承诺53附件十二:供应商提交的其它商务和技术资料5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阳江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阳江市人民医院空调设备及辅助材料采购安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YJGPC2017043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采购方式1.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民医院空调设备及辅助
5、材料采购安装(二次招标)2.项目编号:YJGPC2017043Z3.项目情况:名称报价上限(元)交货期阳江市人民医院空调设备及辅助材料采购安装(二次招标)人民币795,187.00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注:(1)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超出该交货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交货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4.数量:各一批5.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投标人资格: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
6、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1.购买方式:一、现场购买,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标书登记表》(http://www.yjggzy
7、.cn下载中心)到指定地址购买;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在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指定帐户后将汇款凭证及“方式一”中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一并传真至指定地点,并致电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八、招标文件的公示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止。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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