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

ID:29129709

大小:26.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2-16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_第1页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_第2页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_第3页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_第4页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武邑县交通运输局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劳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与公路工程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以下简称职工)的请(休)假管理。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为:职工病、伤假、事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女职工产假、育儿假;因公外出。第二章请假程序第四条一般干部和职工事假1天以内的,由本股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本股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局长批

2、准;3天以上的,必须经局主要行政负责人同意。第五条股室负责人事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局主要行政负责人同意。第六条事假一天以上的需个人写请假条,按程序和规定的批准权限履行。事假可以冲销当年的年休假。第七条病假由个人写请假条,并提供医院证明。第八条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局办公室存档备查。第三章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5天、清明节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国庆节5天的法定节假日(不含调休)。第

3、四章职工病、伤假第十条职工患病或者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者休养,必须经过医师诊断,开具相应病、伤假期证明书。第十一条职工病、伤假期证明书的休假时间规定:对门诊患者,每次给假不得超过5天,对同一病例连续给假不得超过15天;对住院患者,可以根据病情的实际需要给假。职工病、伤休假连续在15天以上仍需继续治疗或者休养的,需每月提交病、伤假期证明书,按月履行请假手续。第十二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开具负伤假期证明书后方可休工伤假。第十三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长时间休病、伤假的,每月需亲自将病假条

4、上报至人事科;行动不便者,可由亲属代为上报。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第十四条职工病假满6个月仍不能恢复工作者,自第7个月须经医生或医疗机构开具的认定需要长期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部门(组织)同意,签订《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协议》后进行医疗期休假,医疗期合并计算。第十五条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履行相应程序后处理。第十六条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

5、收入的活动。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因病或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上规定医疗期以内,已恢复劳动能力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程序如下:1、职工本人向人事科提交恢复工作申请和医院出具的可以恢复工作的医疗诊断证明书;2、人事科组织由劳动鉴定部门(组织)进行鉴定;3、鉴定合格者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复工。第十八条由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请病、伤假长期脱离原工作岗位,本单位同意复工后须考试合格上岗。第十九条因工负伤的

6、职工经本单位同意复工后原则上安排到原岗位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另行安排工作。工伤职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执行待岗工资三个月。三个月后仍不能上岗者,执行最低生活费。第五章职工事假第二十条职工确因有事需要请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本人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准予事假,同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但不得利用事假从事有收入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本单位令其立即返回单位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按旷工处理。第二十一条请休事假的职工应办理事假有关专项手续,一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十二月内累计一般不得超过21天。第二

7、十二条职工事假期满应按时上班,确实不能上班者需要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职工因提供虚假事假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职工带薪年休假第二十三条职工年休假按照本单位年休假有关办法办理。第七章职工探亲假第二十四条凡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第二十五条职工探亲假期规定为:1、职工探望配偶的

8、,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第二十六条探亲假期是指职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