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

ID:29106320

大小:85.0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2-16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_第1页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_第2页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_第3页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_第4页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州理工学院章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福州理工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学院的法律地位,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保障学院、举办者、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院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福州理工学院(英文:FuzhouInstituteofTechnology)第三条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第四条学院性质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接受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是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学院登记管理部门

2、是福建省民政部门。第五条学院举办者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学院属于社会公益性组织,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不以营利为目的。学院全部收入都用于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六条学院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和灵活机制,落实-19-“根植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第二章办学内容第七条学院定位主动适应福建省、福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国下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行业)的发展需求,以培

3、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为两翼,以区域和骨干企业合作为舞台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第八条办学规模学院面向全国统一招生,近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规模6000人左右,今后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逐步扩大办学规模。第九条学科与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辅以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主干,重点建设与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相关的专业,同时将信息技术渗透到传统专业,以适应经济社会的信息化进程。构筑电子信息、土木工程、经济管理及工艺美术等四大学科专业群。第十条教育形式与学制-19-学院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对外合作办学。学院招生纳

4、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招收学生,本科教育的修业年限为4年,高职教育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在校修读时间内,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满规定的全部学分,各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十一条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在校企合作办学的各个环节,明确校方和举办方的职责,建立健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院骨干专业与举办方的主要业务方向密切关联,为此,举办方要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举办方及下属企业有责任提供真实的实验实训环境,并与产业技术同步提高;按照生产服务和工艺流程设计在校内建立真实的实验实训中心,形成校内外结合、系

5、统的、完整的实验实训基地。加强双师型队伍的建设。打通校企人员互通渠道,让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对缺少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应定期派遣到企业锻炼提高。充分利用举办方的优势,在校内建立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提升服务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的水平;以科学研究带动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研究校企合作办学基本制度实现的不同模式。-19-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照国家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规范学院董事会和学院之间的责权利,建立稳定良好的办学秩

6、序,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第十三条学院董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行业代表、院长、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的教学或管理经验。学院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以连任,其中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常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下列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院长;(二)修改学院章程;(三)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四)审核预

7、算、决算;(五)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及终止;(六)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19-第十五条董事会对学院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一)审定、修改学院章程;制定学院重要的规章制度;(二)聘任或解聘院长;根据董事长或院长提请聘任或解聘副院长领导;(三)任命学院的财务主管;(四)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五)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院的预算、决算;(六)批准由院长提出的学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决定教职工编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