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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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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华立技师教〔2017〕28号根据人社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和省人社厅《广东省技工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人社发〔2017〕33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有目标,有计划地加强专业建设,加速建成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提高我院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重点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学院发展规划,本着突出重点,立项管理,按期评估的原则,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结合,以重点专业建设推
2、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全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2.重点建设和扶持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3.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专业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二.遴选条件重点专业分为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是指其培养出的人才质量高,在市场上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和竞争优势,受到广泛欢迎的专业,具备“人有我优”的优势。特色专业是指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和培养出的人才本身具有独特性,具有与众不同的“色彩和风格”,
3、具备“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特色。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标准如下:1.重点专业一般应有一届以上(含一届)毕业生。专业建设方案能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和科学合理的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和社会发展需要,注重通识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2.专业教师队伍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建设带头人,专业建设带头人一般应为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3.按照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
4、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推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环节的提高。4.专业办学条件先进,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教学管理水平高,教风学风优良,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5.专业社会声誉好,招生生源充足,生源质量高,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就业质量高,用人单位有较高的评价。一.重点专业建设的组织6.教务处负责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重点建设专业的立项评审、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负责省重点专业的推荐和管理。1.各学部负责本
5、学部重点专业建设的规划,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并负责处理专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学部应成立由学部领导、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的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所在学部的重点专业建设工作,负责审批专业建设方案及专业建设设子项目,审核年度经费支出预算。2.重点建设专业应确立具体的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人一般由学部系主任或该专业带头人担任,其职责是负责重点专业建设专业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批及日常管理等。一.重点专业的申报与评定重点建设专业每年接收申报一次,申报与评定程序为:各有关专业申报,并
6、填写《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所在学部初审并推荐,教务处审核,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提出评审意见,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确定学院重点建设专业。二.重点建设专业的管理与验收1、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以学年为周期)。凡列入重点建设的专业学校将给予适当专项经费。专业建设经费分三批下发:第一批为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后拨给;第二、三批为建设经费,在年度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拨给。2、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根据《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于每学年底填写《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年
7、度检查表》(附件3)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建设进展情况。3、重点建设专业完成建设任务后可申请验收,验收按专业申请、自评,专家组审评、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建设任务完成后,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重点建设专业验收评定表》,并写出自评报告。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重点专业验收合格,要求达到:二级指标A+B≥14项;其中核心指标(遴选方案指标体系中加*号部分)≥7项。审核后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确定为院级重点专业。4、重点建设专业经验收确定为重点
8、专业后,所在专业教师在晋职时优先考虑,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重点专业建设建成后二年内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专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重点专业”称号。5、建设期满,经验收未评为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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