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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4
《福泉市城市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福泉市城市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一、行政许可(7项)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备注1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
2、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通用条款,如无特殊规定,下同)1、《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3、14条。市容和环境监察中队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市容环境中队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
3、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3、7条。市容和环境监察中队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市容环境中队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3城市建筑渣土准运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
4、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1、《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7条、第16条、第18条;市容和环境监察中队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市容环境中队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4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贵州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贵州省城市道挖掘及设施损坏收费标准》第七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
6、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贵州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3条;《贵州省城市道路挖掘及设施损坏收费标准》第7条。市政设施管理站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市政设施管理站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5修剪、移栽、砍伐城市树木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
7、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城市绿化条例》第7、20、24条;《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26、27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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