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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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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市文广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审议稿)表1主体责任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新闻出版、文化遗产及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及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工作部署。2.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及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3.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4.指导文艺精品的创作
2、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试验性文学艺术品种,推动全市各类文学、艺术的发展。5.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6.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市场、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7.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8.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
3、修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审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项目并监督检查,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考古及文物保护修缮工地开展文物执法巡查,对国有和民办博物馆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管理、利用,加强国家、省级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9.管理申报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前端和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制作、传送、播出与接收。10.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规划、建设、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11.贯彻落实国家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面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12.
4、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局属各单位的各项工作。13.承担市社会文化市场、市文化产业、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许可工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宗教读物或宗教用品批准;市文广局负责资料审核,并颁发准印许可证。-644-2.外商投资电影院放映经营许可工作: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外商投资电影院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电影放映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卫生部门负责电影放映院卫生许可;市文广局负责资料审核,并颁发许可证。3.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审批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信息网络安
5、全审核;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市文广局负责资料审核,并颁发许可证。4.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文物的依法没收及追缴文物的移交工作。遂宁市文物管理局负责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移交部门移交文物的鉴定、接收及指定国有博物馆收藏保管。5.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信管理等规定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
6、防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电信管理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6.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处罚: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对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进口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
7、者进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644-行政许可(文化部分)表2-1序号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核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
8、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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