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654096
大小:56.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2-12
《运用四维视觉审视民商事审判修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全区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征文运用四维视觉审视民商事案件审判河池市天峨县人民法院陈少杰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作者简介:陈少杰,男,1985年生,壮族,中共党员,天峨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8毕业于江西九江学院法学院法律文秘全日制大专,同年毕业于该校法律专业自学本科,同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就读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律自学本科,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3月至同年8月在广西罗挥得律师事务所实习,2009年9月通过广西公务员考试进入河池市天峨县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在天峨县人民法院更新中心人民
2、法庭任书记员和助理审判员,2012年8至今在天峨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任助理审判员。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联系方式:手机:18070846909办公室电话:0778-7827657E-mail:csj1@163.com.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进行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特此声明。作者签名:日期:2014年7月5日-..运用四维视觉审视民商事案件审判论文提要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公开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再藏在神秘的外衣之下,
3、而是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下。特别是裁判文书的公开,更是把法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乃至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及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展示在公众的面前,接受公众的考验。加之,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情绪错综复杂,网络舆论跟风,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出现瑕疵,人民法院便成情绪不满者的宣泄对象,个体事件便成社会舆论事件,这不仅破坏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还可能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背景下,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不能只满足于高效率的结案,而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案结事了、息事宁人,还应从个案的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
4、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塑造人民法院的威严形象。因此,对法官对民商事案件-..审判的方法和思维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笔者将从案件事实视觉、法律视角、当事人视角和社会视角等裁判方法和思维去审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全文共计字7690(含注释)。以下正文一、事实视角1、立足法律事实,忠于客观事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事实是民商事案件裁判的基础。诉讼程序的启动、运行和裁判结果都是建立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因此,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必须尽力查明案件事实。但是必须区分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5、,不能把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混为一谈,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事实的简称,指的是符合民事法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其是通过法律推断和确认的事实,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客观事实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泛指一切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种原始现象,其不具有民事法律事实所具备的法定属性。所以客观事实不等同于法律事实,并非一切客观事实都可以成为法律事实,也并非所有的法律事实都与客观事实完全相符。从某种角度来看,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是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亦有紧密的联系,法律事实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是客观事实的浓缩与精华,
6、客观事实是法律事实的母体或根源,民事法律事实不能脱离客观事实。从某种角度来看,客观事实可以称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个上位概念,根据一个客观事实得出一个唯一的法律事实是一种常态,只有个别情形下两者不相统一。人民法院审判民商事案件要立足法律事实,要查明和认定清楚法律事实,以法律事实作为裁判的基础,排除与案件争议焦点及裁判结果无关的客观事实,力求将错综复杂的客观现象厘清,明确具体的法律事实。由于客观事实的不可再现性,“以诉讼的方法令人完全确信地重现过去是不可能的。”(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7页。只能根据双方诉辩及证据情况,运用法
7、律知识和生活常识去推断已经发生的事实,即法律事实,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做到忠于客观事实。法律事实不是无中生有,而是通过对客观事实的归纳和确认而来,是客观事实的浓缩和精华,是服务裁判结果的具有法定属性的事实。越接近客观事实的法律事实就越真实,就越容易展现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越利于法官作出正确的评判。为查明案件事实,可以告知当事人举证的义务和释明证据不足可能承担的风险,促使当事人积极收集证据,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查证据。-..但是不能一味地追求客观事实,而牺牲程序正义,牺牲效率价值,“追求客观事实的努力受到效率评价标准的制约,为了使人类生活和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
8、效率,有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