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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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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送审稿)[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番禺区沙湾镇沙渡路污水管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发包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勘察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第14页共14页发包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勘察人:经发包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方式,勘察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勘察人确认对工程地点地貌、环境、工作条件等已熟知及了解。现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番禺区沙湾镇沙渡路污水管工程的勘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流域水污染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穗水规划[2016]71号),《流域水污染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导则(试行)》2016年8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番禺区沙湾镇沙渡路污水管工程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1.3工程规划、特征、规模:沿线及
3、周边纳污范围进行勘察测量等工作,同时,勘察内容及范围需要满足沿线100%纳污及设计工作技术要求为准。1.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工程勘察任务:与该工程设计有关联的位置进行岩土地质钻探(初勘及详勘、含水下钻探)、工程物探(含盲探)、工程测量(含水下测量)、管线测量、QV探测、CCTV探测、水量检测、水质检测、排污口(含水质、水量、标高、位置等)测量、桥梁测量、暗涵测量、提供控制点、截污管道或河涌周边1公里范围污染源摸查、绘制数字化全分析CAD图形等;(2)技术要求:执行《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城市测量规范》
4、等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深度能满足相应阶段的设计要求;(3)地形图的测量范围:详见技术要求;(4)污染源摸查工作:在设计工作开展前,需要先进行河涌污染源、住宅小区、村居等的调查工作,找出全部污水排入河涌的纳污范围、位置、水量、浓度、高程、管径等技术参数;排放点技术参数、来源、范围等;编制污染源调查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1.5承接方式:本工程实施方案需经发包人确认。对于在实际勘察过程中的超过钻探、物探及盲探、测量设计规范要求(包括不限于:深度、宽度、面积、距离等)的部分,其工程量不予确认及计量。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
5、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等文件(复印件)。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第14页共14页2.3上述资料不齐全时,勘察人有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发包人收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质量负责。3.1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及详勘的地质勘察报告、现状地形图测量成果、工程物探成果、污染源分析及探测成果报告等,相关报告需附有现场详细彩色照片)15份(暂定份数,实际按需提供)及相应非加密且可编辑的CAD文件、Word文档、Excel文
6、档和不可编辑的PDF电子文件2份(暂定份数,具体份数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3.2为了执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工程建设期间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穗水建设【2015】33号),勘察人应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开展探测工作,出具的地下管线物探报告必须独立成册,且加盖CMA章。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勘察工作的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包含完成路政部门对勘察钻探的审批时间),开工日期暂定于2018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7、,勘察人在2018年月日前提交污染源摸查报告,2018年月前提交初勘报告,2018年月日前提交全部测量和勘察成果文件等。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人开工前3天,送勘察方案给发包人及设计人审核。勘察方案必须经审核并获批准方可开工,否则,因斟察人自行开工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勘察人承担。4.1.3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1.4为能更好的配合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开展,
8、勘察工作必须满足设计工作的开展为前提,在设计费达到合同价或概算评审价前,勘察工作都必须配合同步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展勘察工作。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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