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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报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报指南受理事项权限内补办《护士执业证书》受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负责人姓名:陆洁联系电话:0991-3639160承办人姓名:潘红联系电话:0991-3639138办事依据1.《护士条例》;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依据种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申请补办需提交的材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1.承诺书1份(附件1);2.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2);3.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留复印件)1份;4.地(州)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的公告声明整版原件1份;5.申请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6.通过新疆线的护士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7.单位集体申报办理三人(含三人)以上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的,应提供补办《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一览表(附件3);8.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事条件《护士执业证书》丢失、损毁、涂改等:1.补办国家线《护士执业证书》可直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提出补办申请。2.补办新疆线《护士执业证书》人
3、员须先至所属地州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证后,方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提出补办申请。办事程序1.申请人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打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链接,6下载相关资料;2.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提出补办申请,经过初审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齐全,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3.已经受理的资料由医疗技术评价科进行审查;符合
4、国家相关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出具审核意见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予办理补办,应书面告知不予办理补办的原因;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办后《护士执业证书》。办事时限法定期限√20工作日。自定期限□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无√有□是否需要到其他机关办理相关许可事宜否√是□收费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其他费用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收取。结果告知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办事
5、纪律1.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6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问负责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审批办理程序。监督机制内部监督:1.承办科室领导监督;2.中心领导监督;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外部监督:1.自治区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3.社会监督;4.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驻委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申诉方式1.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督电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0991-856089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驻委纪检组、监察室:0991-8560286申报示范文本:附件1:承诺书附件2: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附件3:补办《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一览表附件1:承诺书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我单位(个人)为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证书》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个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
7、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诺人签名: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2: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6姓名性别照片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执业证书编号执业证书签发日期补办理由:签名:年月日执业单位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补办《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一览表6序号姓名医疗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执业证书编号备注注:本表由执业机构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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