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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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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精选多篇)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精选多篇)第一篇: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没补偿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没补偿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满,职工可否不续签?【案例】3年前,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李小姐提出劳动合同期满(感谢访问好:)时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分析】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
2、者有权不再续签,此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但李小姐的情况较特殊,她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根据有关规定,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追索服务期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并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旅行社继续提供西班牙语导游岗位,李小姐应当与旅行社续签劳动合同直到服务期满为止。如果旅行社不能继续提供西班牙语导游岗位,李小姐又不同意改做其他工作,那么李小姐可以与旅行社说“拜拜”,而旅行社不得追索李小姐服务
3、期的赔偿责任。3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签,单位要付经济补偿金吗?【案例】2014年7月1日,赵某进入某企业工作,每月工资2014元,但直到当年12月方与企业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合同到期后企业不再与赵续签。赵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共4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同时,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可见,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来支付赵的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即2014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
5、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赵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满一年六个月,可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共4000元经济补偿金。第二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有限责任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您好!非常感谢您在职期间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工作。公司与您之间与2014年1月1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应与2014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董事会决定将在此很遗憾的通知您,公司将不再与您续签合同,即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您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交接好所有工作。受通知人收执签
6、名:××××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01月01日第三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处理?我在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就要到了,可是我想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请问我会不会要赔偿经济损失给单位?中顾网律师解答: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
7、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根据《劳动法》第1
8、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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