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568387
大小:2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11
《医院结扎证明(精选多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医院结扎证明(精选多篇)第一篇:医院结扎证明医院结扎证明医院结扎证明什么是结扎证明?结扎手术是计划生育的一项有效的绝育手术,它适用于一对夫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以及其他避孕手段不适用或失败时采用。结扎手术分为男性的输精管结扎和女性的输卵管结扎,效果都是一样的,原理主要是切断精子或卵子的运输通道,阻止精卵结合以达到绝育目的。主张由男性进行结扎手术。输精管结扎是一个门诊小手术,只需要用钝器切开阴-囊一个小口,而且不需要缝合伤口;而女性输卵管结扎却需要住院手术,它通过腹部切开结扎输卵管,并且要进行缝合和住院观察。一部分男
2、性对结扎手术存在疑虑,他们担心输精管结扎会使他们失去男性特征。导致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把输精管结扎和切除睾-丸混为一谈了。我们知道,输精管仅仅是一条输送精子的管道,而影响和决定男性特征的雄激素是由睾-丸分泌的,所以输精管结扎后决不会失去男性特征。有人担心输精管结扎会影响性功能。其实,影响性功能的因素十分复杂,其中既包括生理和环境因素,也包括一系列感情和心理因素。目前,尚未发现输精管结扎后有导致睾-丸分泌雄激素的功能下降的情形发生。多年来的临床观察发现,因输精管结扎后性功能减退而去医院就诊的病人并不多。相反,由于
3、丈夫不再担心妻子会怀孕,心理负担减轻,不少人的性能力反而增强。个别人结扎后的性功能减退,实际上并非结扎本身所致,而是与一些精神因素有关。输精管结扎后,体内生成的精子被吸收掉,睾-丸组织依旧保持良好的生精能力,如果日后做输精管吻合术,仍可恢复生育能力。由此可见,男性担心结扎后影响性功能,实在大可不必。什么是结扎证明?结扎手术是计划生育的一项有效的绝育手术,它适用于一对夫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以及其他避孕手段不适用或失败时采用。结扎手术分为男性的输精管结扎和女性的输卵管结扎,效果都是一样的,原理主要是切断精子或卵子的运
4、输通道,阻止精卵结合以达到绝育目的。但是有的地方结扎手术并不是随便可以做的,这需要相关部门做出证明。什么时候需要办结扎证明现在大多数地区一般情况下恢复手术是不用开证明的,如果是地区(请你收藏好范文,请便下次访问)性法规有这个限制就得需要开证明的。开结扎的禁忌症有哪些1、有腹部皮肤感染、生殖器感染不可以做。2、身体非常的虚弱不能耐受此项手术,比如,产后出血、休克、心力衰竭等情况。3、连续体温测量24小时内有两次在37.5度以上者,不可以做;第四,在妊娠期不宜作;第五点是有严重的精神病患者要暂缓手术。输精管结扎后,体内生
5、成的精子被吸收掉,睾-丸组织依旧保持良好的生精能力,如果日后做输精管吻合术,仍可恢复生育能力。由此可见,男性担心结扎后影响性功能,实在大可不必。以上就是关于结扎证办理的相关事项了,结扎证明是医院开的,造假的话计生委会知道,也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二篇:不结扎理由避孕节育措施并不是只有上环和结扎。避孕套和避孕药也同样是已经被认可的避孕节育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
6、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表述得很明确:你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不结扎当然是你的权利,但你必须避孕,可以用避孕套,避孕药,甚至可以通过不过性生活来避免怀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计生办如果强制你结扎,那当然侵犯了你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你们那的计生办触
7、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构成渎职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四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
8、法规、规章。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一)超越权限的;(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