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

ID:28556789

大小:55.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11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_第1页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_第2页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_第3页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_第4页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京地税地[2010]124号被转发文件标题: 被转发文件文号: 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税种:土地增值税有关规费: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法律救济 公布日期:2010-06-25结束日期:实施日期:2010-08-01时效性:有效主题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10〕124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为适应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证明管理制度,现就有关问

2、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一、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是指本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出具的纳税人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过程中涉及土地增值税征免税情况的法律文书,仅供纳税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手续时使用。二、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由纳税人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申请开具,未经纳税人的申请不得开具涉税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在北京市范围内需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手续的纳税人,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在土地总登记时,首次进行登记的宗地;(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

3、(三)个人转让房地产;(四)政府无偿划转房地产;(五)因纳税人名称变更导致的土地使用者、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发生变化;(六)地址、土地坐落发生变化;(七)房地产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八)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九)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需要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情形。政府无偿划转房地产和纳税人名称变更的,以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偿划转房地产的正式文件和名称变更通知书为准。四、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工作分为即时受理审核和程序性受理审核。(一)即时受理审核对土地增值税管理中的征收税

4、款(含零税款)事项可即时受理并按规定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主管税务所受理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制《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和《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审核表》,经税务所主管所长签字盖章后,加盖“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送达纳税人。对没有按照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主管税务所应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充的资料。(二)程序性受理审核对土地增值税管理中涉及税收减免、不在征税范围事项应进行程序性审核后,方可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

5、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开具涉税证明工作,不含纳税人补充资料时间。1.受理时限:即时主管税务所受理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对。对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受理通知书》即时送达纳税人;同时填制《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填写《审核流程表》和《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审核表》并签署意见,将全部资料移交税务所主管人员。对没有按照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主管税务所应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充的资料。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主管税务所应对纳税人提交的全部资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要求的,经税务

6、所主管所长签字加盖所章后,将所有资料报税政科室复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经主管所长签字后签发《税务事项通知书》,终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3.复审时限:10个工作日税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税务所移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经主管科长签字,加盖业务科室章后报主管局长审定。对不符合标准的,经主管科长签章后终止审核,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一并退回税务所。税务所签发《税务事项通知书》,终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4.审定时限:2个工作日对于符合标准的,经区县局、分局主管局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局章后,退还主管税务所。对不符合标准的,经主管局长签章后终止审核

7、,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一并退回税务所。税务所签发《税务事项通知书》,终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5.送达主管税务所在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上加盖“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送达纳税人。五、纳税人申请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一)即时审核需提供下列资料:1.《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提交资料清单》;2.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毕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零税款除外)原件及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能够证明本次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的其他资料

8、。(二)程序性审核需提供下列资料1.《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提交资料清单》;2.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与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有关的合同、协议、公证书、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需要计算增值额的还要提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