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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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平谷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办理报告(A1)李玉英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金海湖镇库区三个村老百姓吃粮进行补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金海湖镇黄草洼村、红石坎村、上堡子村库区三村因修建水库占用大量耕地。多年以来,库区老百姓吃粮问题突出,一直靠政府补贴解决生活困难。根据平谷区人民政府平政会[2001]4号文件决定及人大代表建议,区财政部门自2001年以来一直对库区三村村民给予粮食补贴。2001-2004年每年对三村的吃粮补助为332590元,2005年补贴额提高为525800元;2006年按照60岁

2、以下人均600元/年,60岁以上人均1200元/年的补贴标准测算,当年补贴额提高为1642200元;2007-2012年按照2006年补贴标准,根据每年的实际户籍人数测算后,再增加60万元补贴,2007-2012年补贴额分别为1926000元、1906200元、1906200元、1905000元、1908000元及1914600元。考虑到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经报请区政府同意,自2013年起调整库区失地农民吃粮补助标准,将2013年补贴资金调整为244.036万元,比原标准增加50.776万元。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关

3、注,探索多元化的财政支持方式,力争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失地群众生活保障机制的良性运转,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2013年03月20日代表意见:同意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平谷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办理报告(A1)张久新、朱亚静代表: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措施方便我区人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平谷分中心沟通,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您关于“交通银行在我区设立分理处”的建议我们已同相关部门沟通,由于交通银行为国有股份制银行,其建立分理处属于企业经营性行为,该行目前尚无在我区建立分理处的意向。您关于“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其他银行的折或卡”的建议,经与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平谷分中心咨询答复如下:住房管理中心已经与本市各主要银行均有合作协议,可最大限度地为职工提供方便。目前对于职工提取公积金所使用的提取储蓄卡,并没有局限于某一个特定银行的账户,在职工没有提供其他银行账户卡号时,公积金系统默认的是交通银行,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其他符合要求的银行卡或存折作为提取卡使用。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谷分中心《关于使用联名卡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说明》。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代表意见:同意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平谷区四届人

5、大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办理报告(C类)倪春海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兴谷开发区原怡美牛奶食品有限公司土地未征先占进行补偿”的建议收悉,经与兴谷开发区、平谷镇政府、区国土分局多次沟通、深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直以来,兴谷开发区管委负责园区范围内征占地事宜,1993年占用胜利街村土地用于原怡美牛奶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经营,该地块是否“未征先占”属兴谷开发区管委会与胜利街村之间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上述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情况特别复杂,如:兴谷开发区管委及胜利街村委会双方提供的2005年12月份的《清算说明》显示兴谷开发区

6、管委会曾预付给胜利街村原怡美牛奶公司占地款20万元(占地约20亩),但双方均未对占地事宜作出具体补偿方案;2009年4月,区政府对兴谷开发区建设征地补偿历史遗留问题统一进行了统计、清算和补偿,原怡美牛奶食品有限公司占地是否纳入上述解决范畴需土地部门进一步确认。综上所述,建议征占地双方会同土地主管部门就怡美牛奶食品有限公司占地认真核算、界定清楚,以期进一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代表意见:同意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平谷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办理报告(A1)曹吉林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修复“7.21”水毁设施的的

7、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7.21”特大暴雨发生后,我局在第一时间内安排镇罗营镇国开行应急救灾贷款200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市财政局应急救灾资金到位后,我局立刻安排区发改委应急救灾资金900万元,其中区发改委已拨付镇罗营镇90万元,用于河道及供水设施修复。2012年12月,我局安排区新农办预算849.63万元,专项用于修复“7.21”特大暴雨水毁村内道路,区新农办将于2013年汛期之前完成我区全部水毁村内道路的修复工作。鉴于以上工程正在施工当中,现建议待以上工程全部完工后,未进行修复的水毁设施,由主管部门合理编制修

8、复方案,待修复所需资金确定后,我局再行安排资金。2013年3月28日代表意见:同意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平谷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办理报告(C类)李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为新建小区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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