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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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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服务指南(D签注)一、申请条件1、本市常住户口居民。2、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二、申请手续(一)申请程序领表照相填表预审取号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二)申请材料(以下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如手写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
2、回执(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电子制证照片)。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4、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随任,还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
3、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还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赴澳门就业,还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
4、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还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均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武汉市国家工作人员函件须带有二维码),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6、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父(母)陪同,交验陪同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5、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及提交复印件;父(母)不能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仅申请逗留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可不包含身份证和《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8、持有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继续使用并继续申请旧版贴纸签注。也可以凭原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9、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因下列原因也可以凭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补发证件:(1)原证件遗失、被盗、损毁。(
6、2)证件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3)电子芯片失效。(4)个人关键身份信息变更。(5)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指本次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未签署声明,但此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情形)。10、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三、申请方式1、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外,还须
7、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四、申请签注有效期及次数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
8、;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五、受理时间和地点1、本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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