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ID:28504499

大小:7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2-10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_第3页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_第4页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本办法所称市级党政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市工商联,市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

2、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市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出差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六条 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参照云南省省级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其中:赴市内出差的,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情况确定。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

3、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第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火 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 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厅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第九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4、,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十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的费用。第十一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三条出差住宿费在出差目的地限额标准以内开支。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详细见附表)。赴省内市外出差的,厅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天480元,处级及相当

5、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天3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赴市内出差的,厅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天480元,处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天3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40元。第十四条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出差人员对应职务级别最高可以开支和报销的住宿费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住宿。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应当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接待单位与住宿宾馆签订

6、的协议价低于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应当按协议价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超出住宿费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住群众家里的,应当直接向住户交纳住宿费,交纳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七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赴省外、省内(含市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其中:在隆阳城郊坝区(板桥、河图、汉庄、辛街、金鸡)内进行流动性工作,每人每天50元,到城郊坝区以外其他乡(镇)出差,每人每天100元。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

7、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市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60元。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四条 城市间交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