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doc

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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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工作,扩大我省对外文化贸易,鼓励和支持我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龙头企业,打造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品牌,推动我省文化贸易实现跨越发展。根据商务部等十部委共同修订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2012]第3号公告)和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文化企业及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范围是指商务部等十部委公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中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文化艺

2、术类、综合类等四大类二十九个小类。第三条各市、各部门对经认定的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第二章认定条件—10—第四条申请认定为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山东省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符合商务部等十部委公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范围的文化贸易企业。二、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中登记注册并按时上报数据的文化贸易企业。三、拥有良好的文化产品或服务,管理规范,守法经营。四、拥有从事本行业经营资质。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体现齐鲁文化特色,具有国际市场开发潜力,有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且达到以

3、下标准的文化贸易企业。(一)新闻出版类各类别年出口业绩位于全省前10名,且每小类须具备下列条件:1、期刊数据库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2、电子书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3、出版单位境外发行传统出版物年营业额5万美元以上,发行单位、进出口企业境外发行年营业额20万美元以上;4、出版单位版权输出年出口额1万美元以上或版权输出种类达到10种;5、出版单位合作出版年出口额1万美元以上;6、版权输出代理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10—7、新闻出版产品营销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8、印刷服务年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二)广播影视类: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积极与国外广播影视机构

4、合作,拥有较为成熟的境外销售网络,各类别年出口业绩位于全省前10名,且每小类须具备下列条件:1、电影产品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2、电视产品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3、中外合作制作电影、电视节目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4、广播电视节目境外落地的集成、播出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5、广播影视对外工程承包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6、广播影视对外设计、咨询、勘察、监理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三)文化艺术类:其境外市场规模在业界位于前列,国际化程度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体现齐鲁文化特色,具有原创性和较高艺术水平,各类别年出口业绩位于全省前10名,且每小类须具

5、备下列条件:1、演艺及相关服务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2、商业艺术展览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3、艺术品创作及相关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4、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及相关服务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10—5、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四)综合服务类各类别年出口业绩位于全省前10名,且每小类须具备下列条件:1、游戏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或版权年输出金额5万美元以上,或游戏衍生产品年出口金额50万美元以上;2、动漫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或版权年输出金额5万美元以上,或游戏衍生产品年出口金额50万美元以上;3、境外文化机构的新设、并购和合作。在境外通过新

6、设、并购、合作等方式,成功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年营业额20万美元以上;4、网络文化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5、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及相关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6、创意设计服务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7、节目模式出口。单个项目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8、文化产品的对外翻译制作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9、专业文化产品的设计、调试等相关服务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10、文化相关会展服务。展会直接收入以外汇结算部分每届在20万美元以上;每年至少举办2个以上专业性文化展会,或1个以上综合性文化展会;所举办的展览有固定举办的届次,在业内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10—第三章

7、认定程序第五条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认定程序(一)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的认定采取申报认定制度,由文化贸易企业提出申报,填写《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申请认定表》,报送所在市商务部门,由市级商务部门牵头,与宣传部、财政局、文广新局等单位联合初审同意后,行文报省商务厅。(二)省商务厅根据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会同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三)对通过评审的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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