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钓鱼执法及其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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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钓鱼执法及其防治措施摘要:我国正处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正在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相应的行政违法案件也随着增多。然而,可以使用的执法手段并没有相应的提高,传统的搜査、取证手段越来越不能满足H益增多的行政违法案件的破案需求。这种情况的出现,再加上利益的驱使,使得一些行政执法部门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破案手段,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减少违法案件,却在很多情况下伤害了合法公民的利益,诬陷合法公民。越来越多的钓色式执法的出现,不仅触犯了公民的合法利益,还抹黑了政府机关的形象,严重破坏了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此篇论文第一部分浅析钓鱼执法的概念和基本类型,第二部分分析钓鱼执法的危害性,第

2、三部分介绍钓鱼执法存在的原因,第四部分提出防止钓鱼执法的措施。关键词:钓鱼执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图分类号:D926.34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2随着社会进步和公民主体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行政人员的执法过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年来,钓龟执法成为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一、钓鱼执法的概念和基本类型钓鱼执法是说行政机关故意向本无行政违法倾向的公民隐瞒身份,通过设计情景,植入违法意图,诱使公民实施了违法行为,并当场掌握和收集证据并对公民做出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从法律上讲,当事人主观上并无违法犯罪的倾向,但是

3、在行政人员的诱导下,实施了违法行为,这?N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无罪免责的,但是行政机关钓鱼执法,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钓色执法可以分为引诱式和诬陷式两种执法行为。(一)引诱式钓鱼执法指的是当事人木身并无违法倾向,而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各种手段引诱当事人。比如,某女子并没有想卖淫,但是执法人员用金钱诱惑她,最终女子勉强同意,而执法机关通过此次行为认定此女子卖淫。在这种执法行为屮,当事人并无明显的违法意识,可执法人却具有非常明显的冃的,那就是诱导淸白的当事人误入歧途,从而完成自己的执法行为。(二)诬陷式钓鱼执法指的是当事人本身并无任何违法倾句,执法机

4、关在利益驱使下,制造犯罪情景陷害当事人,属于故意栽赃,是一种违法范围行为。二、钓鱼执法的危害性(一)严重损害公民利益,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钓鱼执法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比如2009年9月8日,上海的一名白领张某半路搭载了一个自称胃病打不到车的男子,结果该男子半路要求停车,一群执法人员将张某“制服”,并判定他非法运营。这种执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利益,干扰了正常的人民生活,使得全社会人人自危。行政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不得随意委托给并没有资格的个人去进行执法行为,否则会产生很多不良后果。(二)影响政府公信力,损害法律尊严政府作为执法机关,应该首先遵守依法

5、行政,坚持依法治国,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歪曲法律,不得采用欺骗和诬陷的手段去执法,应当坚持法律至上,而不是为了某种利益或者效果,为了表明自己的业绩或者按成工作指标,为了执法去执法。政府依法行政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相关原则,坚持民主、法治、公平、公正的执法方式。钓鱼执法严重破坏了政府建立起来的公信力,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公民会对法律和政府都产生质疑,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三)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在上海黑车事件发生后,某些私家车主在车后面贴出车贴,拒绝搭载任何陌生人。木来是助人为乐的行为,却被诬陷成非法运营,

6、这种事情伤害了广大人民的心,政府不仅不鼓励助人力乐的传统美德,相反却将此行为打击成违法犯罪行为。整个社会的负能量爆棚,善恶不分,冲击了人们原先建立起来的道德底线,人们开始感到迷茫。此事发生后,很可能导致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帮助,人们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冷漠。而政府这种不公平的执法行为,也会引起人们的愤怒,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政府的执法行为关系到整个社会,合理合法的执法行为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会阻碍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三、钓鱼执法存在的原因(一)立法不够完善,漏洞较多在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立法还不够完善,存在较多概念模糊或者不清晰的地

7、方,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裁量权。行政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判定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如果不正确使用这项权利,就会出现行政裁量权滥用的现象。目前我国在立法程序上多重视结果轻视程序,对证裾取得的合法性关注较少,并无专门的立法规范。因此很多执法人员钻了立法漏洞,在执法过程中忽视执法程序,损害了公民利益。(二)执法经费保障不足,导致执法为利的现象出现我国在执法经费方面的投入不足,虽然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但是因为经费不足,实际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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