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ID:28420078

大小:82.45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10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_第1页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_第2页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_第3页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_第4页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_第5页
资源描述: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本案情:]2006年7月1日黄某与某商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又分别于2008年7月1日和2012年7月1日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终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2013年6月7FI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13年5月7日,某商业公司向黄某发岀《调岗通知书》,内容为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进行业务调整,依据《劳动合同》及《就业规则》的规定,将黄某的工作所属部门由公司技术部调整为销售本部-天津分公司,岗位由认证调整为销售,职位由

2、经理(等级4c)调整为主管(等级2小,月基本工资由10500元调整为6800元,另付3700元/月作为工作地点变化的生活补贴,此补贴支付期限为一年,工作地点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至天津,并耍求黄某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接受销售本部-天津分公司进行的新工作岗位的岗前培训,公司将负担去天津的交通费用及自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的房租费用,此期间以便黄某在当地自行解决住宿,若黄某因个人原因无法于2013年7月1日赴新工作地点需向公司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公司会对具体赴任时间予以适当考虑。2013年

3、5月10日至2013年6月4日期间,某商业公司继续向黄某发出《调岗通知书》共计5次,内容均为要求黄某依据2013年5月7日发出的《调岗通知书》的安排,前往销售本部报到并接受相关岗位培训等。由于黄某不同意某商业公司的调整安排,未按《调岗通知书》执行,因此某商业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发出《书面警告X2013年5月24日发出《停职处分》,并于2013年6月6R发出《惩戒解雇通知书》,内容为黄某一再拒绝服从公司的调岗安排并无视公司的处分、警告,给业务执行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公司

4、《就业规则》、《劳动合同书》的规定,给予黄某惩戒解雇处罚,并要求黄某在接到该通知的一个小时内,归还公司所有物品、资料,收拾带走个人物品,离开公司,公司将于2013年6月7FI起依法与黄某解除劳动关系。黄某主张某商业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并未与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且公司安排的岗位和待遇低于原来的标准,该单方调幣属于违法行为,而由于其拒绝公司的安排将其辞退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依据的《劳动合同书》及《就业规则》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变更员工的工作,员工必须服从”“员工的录用、职务、岗位

5、变动以及其他人事安排,均由公司决定”等冇关条款也违反法律规定的协商…致的要求,属于无效条款。某商业公司主张《就业规则》依据民主程序制定、修改,其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情形,并已通过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公示,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无论是调岗内容、待遇以及通知程序均合情合理,而黄某拒绝此次调岗,并未提出任何合理理由,已经严重侵犯了公司行使企业自主管理的权利,也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对其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合法与否发生争议诉讼。[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

6、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合法依据。某商业公司如在客观上确需变更与黄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部门、工作??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职位等级等涉及黄某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与黄某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但从某商业公司向黄某发送的6次《调岗通知书》的内容看,此次调整系某商业公司的单方安排,未体现与黄某协商的意图,且某商业公司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曾进行过诚信、充分而有效的协商,在双方未经平等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直接作

7、岀《书面警告》《停职处分》等处罚,并以黄某拒绝调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作出《惩戒解雇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违法,以上处分应予撤销,某商业公司应支付黄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评析意见:]一、何种情况构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己经形成的劳动合同应当全面、合法地履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进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实践中,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经营状况变化、原材料涨价与人工成木提高,以及产业结构

8、调整与产业转移等各种原因,用人单位需要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往往引发劳动争议。那么以上情况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呢?《劳动法》实施至今,仅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对“客观情况”作出了说明: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