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办法

甘肃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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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的管理,促进我校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学校范围内从事自学考试教育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自学考试包括长线专业(以下简称长线)和应用型短线专业(以下简称短线)。第三条: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自学考试事业。第四条:自学考试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2、,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第五条:自学考试教育是学历教育,目前分为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培养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1、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2、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廿肃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自学考试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学校对全校的自学考试进行统一管理,承担对外联系、考生注册、办学管理检查及毕业办证。完成学校和省

3、考办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各办学院的职责是: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并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对考生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章办学资格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身的办学条件制定自学考试专业发展规划,学院按照学校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申请开办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第九条:凡申请开办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学院,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由学校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批。未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专业不得招生。第十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和地方其他具有一定办学条件的院校合

4、作办学,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学校反对各学院和社会上其他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单位合作办学,坚决禁止和私人合作办学以及私自转让招生指标或变相承包等行为。凡违犯上述规定者,一律不予注册,并取消办学资格。第四章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计划确定以后,学院应积极组织生源,确保年度招生计划的按期完成。第十二条:招生对象1、短线专科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且能坚持脱产或半脱产学习的在职职工。2、独立本科段(专升本)招收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能够坚持脱产或半脱产学习的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第十三条: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后,继续教育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招

5、生情况,对计划进行必耍的调整。凡专业招生不足50人者不予注册。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招生计划的按期完成,各学院可单独或联合发招生简章,进行广泛的宣传。在编写招生简章时,应实事求是,充分反映本专业的特色以及办学优势,以便考生全面系统的了解。继续教育学院也可以以学院简介的形式,全面介绍我校自学考试各专业的基本情况。第五章入学与注册第十五条: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持省考委规定的有关证件(高中毕业证、个人身份证件、独立本科段学员还要持专科毕业证或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证等),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第十六条:考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校生还应缴纳住宿费。无故不交费者,

6、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试读半月不能适应者,允许退学并退学费。第一次考试后,全部或大部分考试课程不合格者,应劝其退学。第十八条:各学院在新生入学三个刀内按有关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录取条件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各学院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十九条: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新生进行数码照相,建立电子档案,办理考生注册手续,同时上报退学考生名册。未经数码照相的新生不予注册。第二十条:在册考生如发现在思想品德、文化基础、健康、组织纪律等方面不符合条件者,应劝其退学。第六章教学实施与教学管理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专业考试计划,认真组织教

7、学工作。长线专业严格执行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布的考试计划;短线专业严格执行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布的考试计划;各专业一律不得自行变更。如需要调整者,由学院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调整。各专业必须按照颁布的考试计划和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要求,编写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大纲。第二十二条:加强教学组织管理,确保教学质量。1、课堂教学:全脱产班的教学工作应根据既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系统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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