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ID:28352784

大小:450.5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12-09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_第1页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_第2页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_第3页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_第4页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服务指南2018年12月1日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服务指南一、事项编码:二、适用范围:计量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四、设立依据【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12月27日修正)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

2、核合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内容: (一)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二)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 (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

3、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五、受理机构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计标股六、决定机构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办理条件(一)准予批准条件: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

4、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八、申报材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版特定要求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原件一份纸质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3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4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

5、副本(复查)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5考核项目表(B1、B2、B3、B4、B5)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6考核规范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7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原件一份纸质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8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9质量手册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10程序文件目录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11已参加的实验室之间比对和(或)能力验证

6、活动目录及结果复印件一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存档九、办理方式(一)窗口受理:直接到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计标股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部门、单位或委托代理人填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带齐本规定的相应材料一并提交。十、办理流程(一)流程图(二)办理程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包括审查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决定程序:1、受理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数量较多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

7、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查申受理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3、决定决定核查结果,现场核查通过后,出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证书》。十一、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24小时内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24小时内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1、收费项目:无2、收费依据:无3、收费标准:无十三、结果送达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24小时内起通知申请单位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

8、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十五、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计标股(二)电话咨询0476—7220632十六、监督投诉渠道(一)现场监督投诉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电话投诉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476-7220093十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