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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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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幵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辖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XX)57号)和《湖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XX年5月1日起开展XX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年检范围凡辖区内经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0张病床以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属本次年度校验的范围。二、年检时间从XX年5月一6月,由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进行
2、校验。三、校验时提交的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XX年度执业总结(应包括医疗工作质量数据,工作成绩,医疗安全、医疗质量、设备更新、人员变更等情况);4、提供医务人员花名册(包括职称、执业范围、所在科室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校验程序1、医疗机构递交校验申请及相关材料。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校验。3、卫生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验后,作出“校验合格”、“暂缓校验”、“校验不合格”的校验结论
3、。五、填报要求凡须校验的医疗机构应在做好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并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所需递交的材料一并交至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初审后,统一交衡阳市卫生局复核。工作总结应包括医疗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医疗安全,以及是否有违规处罚等各项统计信息资料。五、工作要求1、望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迅速按要求作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于6月上旬以前递交区卫生局。2、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
4、生局有关“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的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将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我局将在XX年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中,根据XX年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情况及现场审查结果,结合各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及其它情况(包括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内部管理、行政处罚、违规广告、医疗服务质量和病人投诉等)进行综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准予校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暂缓校验并限期整改,暂缓校验期间无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有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急诊除外)。对暂缓校验整改不到位或违反
5、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的单位,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衡阳市石鼓区卫生局XX年4月15日以上这篇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通知公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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