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

ID:28108459

大小:69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08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_第1页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_第2页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_第3页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_第4页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一、制定的背景(一)目的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后续建设环节的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使用安全。切实保证工程勘察质量,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投资规模大、结构体系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投入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责任更加重大。部分省和地市,如云南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西安市以及我省深圳、湛江等市已经建立了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为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确保房屋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加强勘察文件审查质量管理,2011年11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佛建管〔2011〕262号),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在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提出了修改建议,同时该规范性文件的主要依据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也进行了修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出台新的《关于实

3、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二)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3号);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4.《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5.《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6.《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

4、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6〕133号)。二、主要内容《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全文约2100字,共有十三条。第一条,明确实行勘察文件前置审查的范围。第二条,明确勘察文件前置审查程序。第三条,明确委托勘察文件前置审查提交的资料。第四条,明确前置审查内容。第五条,明确勘察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须重新报送审查机构审查的情形。第一条,明确前置审查时限。第二条,明确勘察文件审查不合格以及审查中发现违规情况的处理要求。第三条,明确审查合格的资料要求。第九、十条,对审查机构档案管理、

5、情况汇总上报等进行规定。第十一条,明确对不按本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诚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十三条,明确本规范性文件的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三、主要条款解读一、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项目的勘察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建设单位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供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作为设计依据。设计单位必须依照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施工图

6、审查机构不予受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解读: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未对勘察文件前置审查作出具体规定,本条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条第一款“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三条第二款“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规定,以及参考云南省、安徽省等地已经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本规范性文件由市住

7、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联合印发实施,实施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条同时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勘察文件前置审查程序(一)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与审查机构签订勘察文件审查咨询合同。(二)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勘察文件审查意见书。(三)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意见书后,及时通知勘察企业按照审查意见书的要求作出修改完善,并书面回复审查

8、机构。(四)勘察文件审查通过后,审查机构在勘察文件上加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并出具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五)项目审结后审查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和《勘察文件审查备案表》报送工程报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解读:本条明确了勘察文件前置审查的具体程序,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