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059636
大小:94.5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12-07
《a浆砌石挡土墙护坡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浆砌筑挡墙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 二、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三、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四、劳动力计划 五、企业现场机构设置 六、主要施工机械需用计划 七、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八、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九、现场技术、管理组织 十、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十一、施工工期网络计划 十二、施工环境协调的得力措施 宏飞集团有限公司-32-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浆砌筑挡墙施工方案1.工程概况 1.1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本工程为市政(道路6102m2给排水2265m),园林景观(挡墙、广场、水池、附属设施
2、、绿化种植),房建(茶室一座两层745m2、管理房一座两层243m2)。 1.2水文气象条件 项目区属于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受季风进退影响,一年四季分明,气候降水适中,冬较长较冷雨雪少,夏季热雨集中,春暖多干旱,秋凉多阴雨。年平均气温18.2℃,年平均无霜期162天,年平均降雨量865mm,一年中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6~8月,常以暴雨形式出现,冬春季节常受西北高压控制,雨量稀少。 1.3建筑材料 工程所在地泰顺县新城区,建材丰富,质地优良,砂料取自周边料场,水泥由外县采购,块石、碎石均取自罗阳镇,其他建筑材料均可在温州地区购买。 1.4交通及通信 项目区交通方便,交通
3、道路比较发达,交织成网,各种设备及建筑材料均可经省道公路直接运至邻近建设地点处,但不能进入作业区。通话可采用移动电话,项目经理和工长均配备手机,保证随时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及业务联系。 1.5施工水电条件 生活用水由工地接当地自来水,对施工用水可抽取南门河宏飞集团有限公司-32-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浆砌筑挡墙施工方案的水;现场距电网较近,施工、生活用电可按业主指定地点接线至施工现场,并铺设、安装至各施工点的目的线路,同时可自备足够的发电机组(参考)。 1.7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依据 本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依据《市政景观园林施工组织设计》、《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设计图纸及现场勘查与答疑会纪要。 2.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2.1施工组织部署 针对本标段工程,公司将按照有关市政景观园林工程施工规范标准进行管理,项目部将由肖海红、懂技术、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部设项目经理3人,技术负责人3人,下设质量安全科、技术科、协调保卫科、材料设备科,对各工段和专业班组进行对口管理。计划布置2个作业班组,每班组40人,共计80人,各班组内配足专业技术人员。 2.2保证措施 2.2.1仔细研究设计图纸,认真勘察现场,分析确定最优施工方案。 2.2.2选拔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建立技术管理机构,保证已经确定的施工方案的落实
5、,配备高素质的技术工人,充实更新各种机械设备。 宏飞集团有限公司-32-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浆砌筑挡墙施工方案2.2.3科学的安排质量保证、控制体系。对各个环节周密分析,仔细安排,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优良。 2.2.4认真抓好协调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直接关系着本标段工程的工期与质量。项目部专设协调保卫科,负责协调好各种关系,维护工地秩序。 2.2.5项目部专设材料设备科,保证及时供应质量合格的各种材料、设备。 2.3项目部组织保证体系 3.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3.1施工程序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依据施工技术的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等,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认真
6、研究,制定本标段施工方案。其施工顺序是: 修建临时道路―→定位、放线―→机械开挖基槽和切护坡土方―→验基槽―→护脚内100mm厚砂石垫层―→浆砌石护脚和挡墙(含部分抛石)―→回填土方及压实―→护坡内100mm厚砂石垫层―→浆砌石护坡―→各住户砼柱子加固―→勾缝。 3.2测量放样根据监理人员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家测绘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绘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由工程处技术科给出水平控制点和方位后方可施工。 3.3主体施工方案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 主要为护坡景观工程。砌石工程总量约21000宏飞集团有限公司-32-泰顺县新城弃土区护坡景观工程浆砌筑挡墙施工方案
7、m3。 3.3.1砌石施工方法 本工程砌石采用浆砌筑法施工,在施工景观墙(砌石护脚、挡墙、护坡)时,先铺砂石垫层(100厚),后摆砌块石,先砌面石,再砌腹石,石块间缝距为80~100mm,腹石要求大面朝下,块石间形成上大下小缝隙,以利砼灌注和振捣。面石与腹石应布设丁石衔接,避免面石腹石间出现纵向通缝。要求分层灌砌,层高300~500mm,上下层面石和腹石间应错缝砌筑,亦不能形成通缝,外表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