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8解读

刑法修正案8解读

ID:28042081

大小:69.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08

刑法修正案8解读_第1页
刑法修正案8解读_第2页
刑法修正案8解读_第3页
刑法修正案8解读_第4页
刑法修正案8解读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法修正案8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同日由胡锦涛主席以第四十一号主席令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修正规模最大的一次,一共涉及49处修正,修正的数量超过了前七次修正的总和。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刑法的新规定,深刻领会其立法本意,对于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办案质量,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

2、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解与适用问题谈谈个人的观点,供大家参考。一、关于总则部分的修正此次刑法的修正,是历次刑法修正中首次对刑法总则部分进行修正,个人认为最大的亮点也在此处。最重要的修正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大处理。1、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规定为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

3、》第三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一方面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另一方面也体现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刑罚的人道主义情怀。在刑法修正案讨论过程中,争议比较大的有两点。一是刑法意义上的老年人的年龄是确定为七十五岁还是七十岁。二是对于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还是原则上不适用死刑。对于第一个问题,立法机关经过讨论,考虑到我国已经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加之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有能力实施犯罪的人的年龄也越来

4、越大,如果年龄规定得太低,不利于打击犯罪和社会管理,最终还是确定为七十五周岁。对于第二个问题,在首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规定的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由此而引发了全民大讨论和争议,立法机关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同时也出于对如果对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罪犯一律不适用死刑,可能导致老年人恶性犯罪数量增长的担忧,最终将草案中的一律不适用死刑改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增加了一个除外条款。对于上述两个条款的把握还要注意以下两点:(1)作为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七十五周岁,是指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而作为不适用死刑条件的七十五周岁,是指审判时

5、已满七十五周岁,这两者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2)对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这一除外条款,不能仅仅理解为故意杀人罪,只要是符合手段特别残忍和致人死亡这两个条件的任何故意犯罪,都是可以适用这一除外条款的。2、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大处理方面,最大的变化有以下两点:.页脚.....(1)未成年人再犯不认定为累犯,不得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的累犯条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

6、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而修正前的刑法中的除外条款不包括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对于这一条款的把握要注意一点,即这里的不满十八周岁,是指前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而不是指再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2)有条件地免除未成年罪犯的前科报告义务。修正前的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修正后的刑法在该条中增加了一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立法机关之所以作如此修改,其本意在于消除对于未成年

7、罪犯的歧视,有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避免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对于社会的长治久安是有利的。对于该条款的理解要注意两点:一是免除报告义务的条件,必须是符合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和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两个条件。个人理解,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应当理解为实施所有犯罪时均不满意十八周岁,不包括实施部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形。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五年,也包括比有期徒刑更轻的处罚,如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是免除报告义务并不等同于前科消灭。相关职能部门仍应当将未成年罪犯的犯罪情况建档管理,不能视为他

8、们没有犯罪前科,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检察机关仍应收集并向法院提交他们此前被判刑的相关证据材料。对于符合这一条款规定的罪犯,是否可以入伍参军的问题,需要中央军委明确,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应按以前的规定办理。(二)总结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确立了新的刑事司法制度。1、刑事禁止令制度《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罪犯判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