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毕业论文关于“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限制语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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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限制语研宄综述姓名:2014年6月25日关于“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限制语研宄综述论文关键词:平等主体民法限制语调整对象论文摘要: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见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加了“平等主体”的限制语。对民法学界关于这一限制语存在的当否问题的证成研究和证伪研究两方面进行疏理,进而启发学人的思考,显得十分必要。一、“平等主体”限制语的作者问题《民法通则》第2条对它调整的社会关系加了“平等主体”的限制语。一些人误以为它具有极大的创新性和理论意义

2、,说“除我国外,再没有哪个国家以‘平等主体’之说来定义或阐释民法”,由此使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摆脱了前苏联吋期的“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关的人身非财产关系”阶段以及我国在《民法通则》前的“调整一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阶段,①遂产生对这一限制语的著作权之争。中国政法大学的学荞认为这是杨振山教授的贡献,“他在1983年前后提出的‘平等主体关系说’就成为我国当代民法制度的一个奠基理论。1986年主持《民法通则》起草的佟柔先生被他说服,就关于调整对象的规定,放弃了自己坚持的商品经济关系说,最后采纳的便是他的平等主体关系说”。②当然,中国人民大学的学者有相反的主

3、张,认为这一限制语是谢怀栻教授的贡献,他们说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谢老一直坚持认为,民法应当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③放眼历史看这一限制语的来源,可以发现这两所人学的说法都不准确,因为在西方国家和前苏联,早就有学者在1983年之前提出了这一限定。就丙方国家而言,德国学者保罗•拉邦德(1838—1918)早就提出了公私法识别的“平等说”,认为公法是调整隶属性关系的法,私法是调整平等关系的法。④换言之,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不幸的是,这一观点出笼不久就遭到了反驳。反对者认为,私法屮也有上下服从关系,如双亲和子女的关系;公法中也奋对等关系,如

4、两个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⑤所以此说的局限明显。当然,这种局限也会带到杨振山式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中来。就前苏联而言,20世纪50年代,布拉都西主编的《苏维埃民法》规定:“苏维埃民法调整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与此相关系着的人身非财产关系”。⑥就”一定范围”的解释,是指“平等主体之间”。无论是保罗•拉邦德的观点还是布拉都西的观点,都比无论是杨振山还是谢怀栻的说法要早,因此,应该说杨、谢二氏是受外国学说影响提出的相应理论,尤其要考虑到布拉都西表述上述观点的《苏维埃民法》是一本在中国广为流行的著作,应该说,它影响杨、谢的可能更大。二、对“平等主体”限制语的

5、证成及批驳证成的论据,简单来说有二,其一是“从身份到契约”的梅因命题;其二是“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的疑似马克思命题。由于这些证成的论据与证伪的论据各说各话,彼此不搭界,所以我在介绍证成的论据后马上就介绍或提出批驳性的观点。再在下节专门介绍证伪的论据。先说“其一”。杨振山把“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理解为从不平等身份到平等身份的运动。由于这一运动的完成,以“平等主体”为核心的人法是近现代民法的重要标志。表现为废除长子的一切特权,在继承法上废除基于年龄和性别的一切其他区别,规定了子女间或其他法定继承人间对遗产的完全平等的分配。⑦由此,不具有平等属性的纵向法律关系中的人就

6、不是民事主体。⑧然而,杨振山对梅因命题的理解是否正确呢?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国人屮,对梅因的命题存在多种与杨振山不同的理解。例如,梁治平把它理解为从不自由到自由的运动。⑨江山把它理解为“从保护群的立法到保护个人的立法的运动”。⑩蒋先福把它理解为从传统的非法治社会向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化。11其次要说明的是,在西方学者中,对梅因的命题也存在许多不同于杨振山的理解。意大利学者阿尔多•贝特鲁奇认为它表达的是权利能力由少数人享有到大家都享有的过程。12哈耶克认为它表达的是从非普遍性的法律到普遍性的法律的演变过程。13沃尔夫冈•弗里德曼认为,身份指人的状况被固定的情况;契约指

7、人们以协商的方式或自愿的方式达成约束的情况。后一种情况取代了前一种情况,就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14可以看出,在上述解释梅因命题的诸说中,只有贝特鲁奇的权利能力普遍化说和哈耶克的法律普遍性增加说具有与杨振山的解释类似的平等色彩,但权利能力的普遍化虽然造就了生物人之间的平等,但并不负责把这种平等维持生物人的终身,而要根据论功行赏、论罪行罚的原则增减具体生物人的权利能力。至于法律普遍性的增加,那是一个限制司法权的措施,与私人之间的平等没有直接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说,杨振III对梅因命题的理解十分特别且孤立,不见得具有真理性。再说“其二”。钮敏把“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

8、的疑似马克思命题细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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