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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2017年惠农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7年惠农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宁组发〔2014〕6号)等规定和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惠农区及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一、公开选拔职位(9名)1、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2、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1名。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6、区卫生和计划生
2、育局副局长1名。7、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8、河滨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9、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二、报名资格条件(一)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1、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任副主任科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任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不受任职年限限制;2、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现任八级职员;现任九级职员满3年;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对报考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放宽至聘任
3、中级职称满3年以上;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5、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6、具有干部身份。以上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处分期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3、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选拔程序(一)发布公告在惠农党建网、政府公众网发布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二)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8:30)至10日(下午18:30
4、)。2、报名地点:惠农区委组织部干部室。(电话:7014069)。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工作由惠农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干部个人自荐和处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和组织部门推荐等方式。报名人数与拟公选职位按照5∶1比例进行开考,凡达不到5∶1开考比例的,由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3∶1比例进行开考。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2017年惠农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2017年惠农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附后)各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资历量化表可从惠农党建网下载。报名表需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审核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意
5、见并盖章。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表彰奖励等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5张(提供电子版)。(三)资格初审惠农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资历量化资历量化审核工作由惠农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报考人需当面签字确认,细则详见《2017年惠农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附件3)。资历量化得分在惠农区政府公众网公布。(五)笔试笔试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面试、资历量化、考察得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25%与资历量化得
6、分×15%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六)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通过查阅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七)面试面试采取个人陈述和现场回答问题相结合的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拟定15分钟,前5分钟主要阐述近三年来个人工作业绩及今后工作思路,后10分钟现场回答问题,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八)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25%、资历量化得分×15%、
7、面试得分×35%计算得分,以多于拟公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主要方面,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延伸考察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存在问题的不能列为任职人选。(九)确定拟任用人员并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25%、资历量化得分×15%、面试得分×35%、考察得分×25%,计算每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按照2:1比例研究提出各职位任职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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