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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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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第三条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第四条本规则中,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指公司所有监事。第五条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第六
2、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七条公司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但因监事会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除外,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八条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其
3、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第九条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第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应当予以撤换。第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时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召开,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提案由监事会主席拟定。监事会主席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和一定范围内职工的意见。监事会召集人主席认为必要时或由
4、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10日内在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监事提议召
5、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监事的姓名;(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议案;(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第十条监事会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6、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十三条监事会设会议召集人一名,该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理人代行其职权。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会主席不能主持会议的,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举行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的议程草案;(二)在会议召开前的10天前通知各监事并将提交讨论的议题告知与会监事;(三)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五条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
7、;(四)发出通知的日期。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议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的,应当事先取得过半数与会监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监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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