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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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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人社医保发〔2010〕162号关于下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运行异常故障申报及处理流程(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过程中,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能够准确、及时进行医疗费用结算、上传、申报、审核、支付,经研究,现对“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以下简称“实时结算”系统)运行异常时,故障申报及处理流程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发现“实时结算’’系统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拨打“593070
2、00”申报故障,同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系统运行异常情况及造成的影响形成《故障申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传真至“63019512”。《故障申报情况说明》未按要求于一个工作日内传真的,视为未申报本次故障。二、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信公司”)根据“59307000”的故障申报情况登记《实时结算系统故障申报单》(以下简称《故障申报单》,详见附件1),并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故障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三、首信公司将填写解决方案的《故障申报单》和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故障申报情况说明》(传真件)一并报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中心),市信息中心对故障处理方案进行技术确认。如涉及验签问题,由市信息中心要求61195部队技术交流中心提交数据安全认证报告及验签校验文件,并将验签校验文件同时提交给首信公司。四、市信息中心将填写技术确认意见的《故障申报单》和《故障申报情况说明》转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对故障处理方案进行业务确认。五、市医保中心将填写业务确认意见的《故障申报单》和《故障申报情况说明》返回市信息中心。六、市信息中心将《故障申报单》和《故障申报情况说明》返回首信公
4、司进行故障处理。七、首信公司故障处理完毕后,将《故障申报单》反馈市信息中心、市医保中心、61195部队技术交流中心及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存档备查。八、首信公司按月将《故障申报单》汇总统计上报市信息中心并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实时结算系统故障申报单2.故障申报情况说明二◦一◦年七月一日主题词: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运行处理流程通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7月5日印发实时结算系统故障申报单备注:如空白处不够,可另附页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名称医保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责任工程师593
5、07000故障单号故障描述:首信公司故障分析及处理方案:(首信公司应在接到故障申报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解决方案)故障分析:口医保网络W题口业务操作规范问题口验签问题UHIS接口问题口医保应用软件问题口硬件、操作系统问题口其他(需注明原因)处理方案:(盖章):口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处理意见:签字(盖章):円期:61195部队技术交流中心意见:U口(如果是,请写明处理方案)该批次交易是否涉及到安全校验W题?签字(盖章):曰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处理意见:□期:签字(盖章):附
6、件2:故障申报情况说明医保服务平台传真:63019512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名称医保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申报故障情况描述: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申报故障情况说明:签字(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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