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943348
大小:66.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07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工作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工作流程申请申请保障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受理机构)书面申请。初审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北湖区或苏仙区建设局下设的区住房保障中心。复核阶段(二)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局。复核阶段(一)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
2、请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核定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保障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届时上报市房产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和备案。不符合保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建设局或市房产管理局申
3、诉。向申请对象直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排队轮候实物配租申请资料要件须知1、《郴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表中内容需如实填写,申请人所属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需盖章核实);2、《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表中内容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人所属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需盖章核实);3、申请人或户主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4、民政部门统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提供有户主照片的基本情况页复印件);5、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原件(提供具体情况主页及近期存取记载页的复印件);6、户主
4、或申请人及家庭享受低保成员户口原件(提供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7、在外租住房屋的住房合同原件(提供复印件);8、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所需的中国银行活期账号复印件(银行账号户主需是申请人本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审核的工作流程年度申报已享受保障的家庭,由户主按年度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机构)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初审受理机构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复核阶段(一)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进行
5、复核,就已享受保障的家庭是否继续享受保障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年度审核表,并将年度审核表转同级民政部门。复核阶段(二)区民政局就已享受保障家庭是否继续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年度审核表,并反馈同级建设局。符合保障审核通过的,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不符合保障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申请资料要件须知1、申请人低保证原件;2、申请人低保金领取
6、存折原件;3、申请人或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户主或申请人及家庭享受低保成员户口(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5、申请人家庭租住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提供复印件)申请直管公房租金核减保障工作流程承租人向住房所在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郴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保障对象在户口所在的民政部门审查低保情况,签署意见住房所在地房管所审查住房和履行廉租房住房合同,签署意见,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住保中心对上报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进行15天公示核实有误,少资料的补齐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出无异议的
7、,上报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登记核减,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无异议上报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登记核减,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郴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予以退出租金核减保障公布审核结果申请租金核减所需资料须知1、申请人或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民政部门统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之第2、3页(有户主照片的基本情况页复印件);3、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具体情况主页及近期存取记载页的复印件);4、户主
8、或申请人及家庭享受低保成员户口(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5、廉租房(直管公房住房)租赁合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