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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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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桥头镇第五小学章程(2015年4月27日经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大会审议,2015年4月27日经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通过,2015年6月10日经东莞市教育局核准同意,自2015年6月23日起正式生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中文全称为东莞市桥头镇第五小学,住所地址为东莞市桥头镇屋厦村福源南路5号,邮政编码为523540;官方网址为:www.dgqtwx.net,注册域名为dgqtwx.net。第二条学校为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东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六年学制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学校招
2、生对象为学区内(东江、岗头、屋厦、山和四个村)内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东莞市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办学。第四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第二章理念文化—23—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以文明、勤奋、活泼、创新为办学理念。以养成教育为主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人格健全、体质强健、多识多能的一代新人。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为:高质量、创特色、争一流。
3、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为:成为会学习、会合作、会生存、会创新的人。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为: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第九条学校致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实现绿化、美化、香化,使育人环境更加优美宜人。校训:文明勤奋,活泼创新校风:团结、进取、求实、奉献学风:诚实好学,拼搏互爱教风:勤严、细实、敬业、爱生第十条校歌为《第五小学校歌》,校徽为。第十一条 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23—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
4、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德育、妇女、科研等具体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三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
5、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23—(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第十四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党支部,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
6、和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第十五条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为工会组织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大会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主要职责如下:(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
7、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3—(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广大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教职工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教职工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第十七条教职工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
8、次会议。教职工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教职工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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