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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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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投资学作业班级:金融三班姓名:向巴央宗学号:P090210174关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的税务处理的案例分析一:案例的相关知识点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员工的获利。如果该员工行使期权时,想立即兑现获利,则可直接卖出其期权项下的股票,得到其间的现金差额,而不必非有一个持有股票的过程。
2、究其本质,股票期权就是一种受益权,即享受期权项下的股票因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对于股票期权所得的税务处理问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过两个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以上两个文件只适用于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按照规定对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非上市公司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如何征税,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3、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030号)的规定执行。(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雇员的实际购买日确定,即员工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支付购买价款取得股票的时间。如果公司是无偿授予员工股票的,员工无需支付对价,则应为员工实际取得股票的日期。(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由于非上市
4、公司的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为便于操作,除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或存在与该非上市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情形外,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
5、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股票期权所得,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股票期权所得,按上面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股票期权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股票期权所得-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案例素材甲公司为一家民营非上市公司。
6、2006年1月1日,该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高管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公司工作满3年,可以按每股1元的价格从公司购买股票。公司共授予高管层50000股的股票期权计划。假设到2008年底,总经理李某达到要求。根据激励计划,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在2009年1月1日~3月31日间可以行使按1元/股的价格从该公司购买20000股的股票期权。李某在2009年2月15日行使了该项权利,按1元/股购买了15000股公司股票,当日支付了价款并取得股权证明。经审核,该公司最近没有发生股权交易,无交易价
7、格可以参考。经中介机构审计,该公司2008年底每股净资产为11元。李某2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5000元。三:案例提问、1:如果超过了纳税义务的时间将如何处罚?2:对于积极交纳税收有何鼓励政策,或对于拒绝交纳税收作何处理?四:案例分析股票期权制度作为一种激励制度,可以优化上市公司与高层经理人员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目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都出台了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中股票期权就是一种主要形式。但是,除上市公司以外,非上市公司也可以把股票期权作为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激励方式。根据国税函〔2007〕1030号
8、文件的规定,李某把在实际购买日,即2009年2月15日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在购买日公司股票的价值无法获得。同时,该公司最近也无任何可比的类似股票交易价格,因此,可以该公司上年底即2008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为购买日股票价格的参考值,即李某在购买日取得的股票期权应纳税所得额为(11-1)×15000=150000(元)。根据国税函〔2007〕1030号文件的规定,对于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的股票期权所得,比照国税发〔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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