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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6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商贸.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18年度)为完善商业配套网点,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商业新业态快速发展,鼓励平行进口汽车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业提升发展水平,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一、政策内容完善商业配套网点,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商业新业态快速发展,鼓励平行进口汽车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业提升发展水平。二、资助方式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
2、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三、资助标准(一)完善商业配套网点1、支持商业综合体发展。对新开设的5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统计行业分类为零售业)等重大商业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10%的比例,对投资企业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体系。对总部在南山区注册、拥有一个以上有效注册商标的品牌连锁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在辖区内新开设直营店,按营业面积30(含)-500平米、500(含)-1000平米、1000(
3、含)-3000平米、3000(含)-6000平米、6000(含)-2万平米、2万(含)-5万平米分别给予单店5万、8万、10万、20万、3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资助。西丽、桃源等北部片区的资助标准提高一倍。辖区外本市内资助标准减半。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全市有10家(含)以上直营门店且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零售连锁企业;(2)全市有3家(含)以上直营门店且上年度营业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住宿连锁企业;(3)全市有10家(含)以上直营门店且上年度营业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餐饮连锁企业。(二)支
4、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对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按照销售增长额(营业增长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申请项目的奖励金额需达到2万元)。申请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和奖励比例如下:1、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含)-50亿元且同比增长10%15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照不超过销售增长额的0.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2、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含)-5亿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零售企业,按照不超过销售增长额的1‰的比例给予资金支
5、持;3、上年度营业额达到2000(含)-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或上年度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住宿企业,按照不超过营业增长额的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4、上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统计在库餐饮企业,按照不超过营业增长额的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三)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对商贸企业开展硬件设施改造、先进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网络销售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不超过其项目实际投入15%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项目限上一年度竣工且实施地在深圳市,合同
6、数不超过10个,投入时间不超过上两年度,投入额不低于50万元。申请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亿元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50亿元且实现正增长的批发企业;2、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0亿元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亿元且实现正增长的零售企业(石油、汽车销售类企业销售额15需达到5亿元);3、上年度营收达到1亿元且实现正增长的大型购物中心;4、上年度营业额达到6000万元且实现正增长的住宿企业(不含星级酒店)。(四)鼓励商业新业态发展1、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不含金融服务)企业,上年度服务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给予
7、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上年度收入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及以上,分别给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支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批发类、零售类企业,上年度线上营业额分别达到10亿元、1亿元及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批发类企业,上年度线上营业额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零售类企业,上年度线上营业额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
8、性奖励。3、支持保税展示交易模式创新。对纳入海关“保税+实体新零售”试点的创新型保税展示交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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